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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范围进一步扩大

更新时间:2021-02-10 09:17:41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每逢过年,燃放烟花鞭炮依旧是很多人“绕不开”的习俗。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日前,我区下发了相关通知,对2021年局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事项进行了明确,范围较往年也进一步扩大。

近年来,随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扩大和群众燃放习惯改变,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春节期间我区依旧严格落实“双禁”规定,其中全年禁止销售区域包括城厢街道、北干街道、宁围街道、闻堰街道、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世纪城区域;新塘街道、新街街道、蜀山街道部分禁止燃放的区域;瓜沥镇和临浦镇集镇建成区域。

禁止燃放的区域包括:一是主城区,东至京福线、新城路,南至南秀路、03省道(通惠南路)、亚太路,西至风情大道,北至建设四路(含市北区块)区域。二是湘湖风景区建成区、钱江世纪城和宁围街道区域,瓜沥镇和临浦镇集镇建成区域。三是南阳街道、靖江街道、新街街道、瓜沥镇、红山农场涉及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的区域(禁止燃放升空烟花爆竹)。四是其他区域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和其他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值得注意的是,禁放区域,首次明确延伸到南阳街道、靖江街道、红山农场等涉及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的区域,范围进一步扩大。

相关部门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在燃放时,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连日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做好专项检查,对烟花爆竹专用储存仓库、零售店等开展检查,把好“源头”关,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区也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车站、机场、地铁站等公共交通枢纽。市民如发现非法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积极举报,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作者:首席记者 龚洁 通讯员 盛振刚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