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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小微企业去年享减免税超6亿元

更新时间:2019-01-14 11:16:35    内容来源:   

  我区一家小微企业主看到日前“国务院关于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的新闻报道,感到很兴奋,不禁算了一笔财务账:“此次新政后,像我这样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以按25%纳税,税率是20%,最终实际应纳税5万元,比之前少纳税5成。”

  据了解,2018年我国实施了较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全年减税降费规模约达1.3万亿元。当前,针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2018年7月发布的俗称“减半征税政策”。即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此前的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统计,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全区盈利并享受小微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共18040户,同比增加7%,减免所得税款2.21亿元,同比增长48%,户均减税1.71万元,同比增长52%。同时,去年1-11月全区享受增值税优惠和未达起征点增值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59427户,免征增值税税额累计3.85亿元。

  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首先将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三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五是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有关人士表示,正在密切关注新政,届时将根据上级部门部署执行有关细则。萧山作为民营经济活跃地区,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目前全区共有小微企业67178家,占在册企业比重的87.8%。减税新政的出台无疑能为这些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包”。

  相关专家表示,本次新政首先提高了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税所得额门槛从1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其次,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部分从减按50%计入降低至25%,即“减半的基础上再减半”。

  举例来讲,此次新政之前,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小微企业不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之内,按20%税率应缴所得税60万元;新政之后,该企业可以将300万元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仍为20%不变,最终应纳税30万元,减少5成。


作者:  编辑:楼晶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