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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小升规”企业对经济增长及拉动作用明显增强

更新时间:2016-12-05 08:54:17    内容来源:   

  编者按: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工作部署,因地制宜,创新举措,聚焦资源大力推动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在超额完成“小升规”企业三年(2013-2015)万家目标任务基础上,全省“小升规”工作取得新的积极进展。“小升规”企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拉动及贡献明显增强。现将今年以来全省“小升规”企业的运行情况和湖州市2016年推进“小升规”主要做法予以刊发,供各地参阅。

  全省“小升规”企业对经济增长及拉动作用明显增强

  全省各地围绕“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18号),大力推动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在三年(2013-2015)全省累计完成小微企业“小升规”12694家基础上,今年又确定了新增2000家“小升规”企业的目标任务。从2016年1-4月“小升规”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来看,“小升规”企业已成为我省经济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为推动全省经济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一、“小升规”企业对经济拉动作用逐步显现

  (一)“小升规”企业拉动全省工业经济较快增长。截至2016年4月底,仍在规模以上列入统计局规上工业全面报表统计的“小升规”企业共11513家,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41180家的28.0%,占比较2015年底提高了6.8个百分点。2016年1-4月,“小升规”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91.51亿元,同比增长26.6%,增幅比全部规上企业高22.9个百分点,“小升规”企业已成为拉动全省工业经济稳增长的重要力量,对全省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量的贡献率达到61.9%,拉动全省工业经济增长2.3个百分点。完成新产品产值573.97亿元,同比增长50.5%,增幅比全部规上企业高36.9个百分点;实现工业销售产值2017.59亿元,同比增长26.3%,增幅比全部规上企业高22.9个百分点;完成出口交货值329.76亿元,同比增长22.9%,增幅比全部企业高22.9个百分点。

  (二)“小升规”企业促进全省工业经济效益稳步提升。 2016年1-4月,全省“小升规”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65.37亿元,同比增长23.8%,增幅比全部规上工业企业高21.9个百分点,对规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100%;实现利润总额68.33亿元,同比增长85.6%,增幅比全省规上工业企业高68.2个百分点,对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的贡献率达18.8%;完成税金55.19亿元,同比增长42.9%,增幅比全省规上工业高35.7个百分点,对规上工业企业税金增长的贡献率达29.4%。

  (三)“小升规”工作有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从全省2013-2015年实现“小升规”企业的行业分布情况看,装备制造业企业占比逐渐提高,八大高耗能行业企业占比逐渐降低。根据统计局提供的2016年4月份运行数据显示,全省11513家“小升规”企业中,装备制造业企业数量占比从2013年的39.7%提高到2015年的42.3%,总产值占比从2013年的37.1%提高到2015年的48.7%,占比分别提高了2.6和11.6个百分点;八大高耗能行业企业数量占比从2013年的27.8%下降到2015年的23.1%,总产值占比从2013年的39.7%下降到2015年的23.3%,占比分别下降了4.7和16.4个百分点。经过三年“小升规”工作的推动,全省规上工业企业中装备制造业企业占比相应的从2013年的39.2%逐渐提高到目前的40.0%、产值比重从2013年的33.7%提高到目前的36.0%,占比分别提高了0.8和2.3个百分点;八大高耗能行业企业占比相应的从2013年的29.3%逐渐下降到目前的27.9%,产值比重从2013年的37.3%下降到目前的34.4%,占比分别下降1.4和2.9个百分点。

  二、进一步深化“小升规”工作

  (一)明确目标责任,构建“小升规”工作长效机制。以“小升规”工作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今年新增2000家目标任务和要求,建立省、市、县和乡镇(街道、园区)多层次工作目标责任制,构建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

  (二)完善“小升规”培育体系建设。推进省、市、县(市、区)三级“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建设,重点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信息、节能环保、时尚等七大万亿产业和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小微企业上规升级,筛选确定3829家作为今年重点培育企业,建立“小升规”重点对象企业培育库。探索建立小微企业“服务券”制度,为培育库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和优质服务。加强与综合统计部门沟通合作,科学设计监测指标体系,制定出台《“小升规”培育企业监测制度》,将“小升规”工作纳入程序化、制度化工作渠道。

  (三)组织实施“小升规”专项行动。按照试点示范、分步推进的原则,重点推动余杭、秀洲和长兴等17个县(市、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小微企业机器换人、电商换市、创新培育、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协同创新和协同制造、管理提升、中国质造·浙江好产品、融资服务和法律服务等“小升规”专项行动,聚焦政策资源和要素资源,组织开展特色化指导服务,促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

  (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小升规”良好环境。对2013年以来国家及省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收录汇编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等政策120项,形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摘编》,首期印发7000余册发放中小企业。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兑现“小升规”企业扶持政策,落实工作措施帮扶企业降压减负,共创良好发展环境。以“全省中小微企业政策宣贯月”活动载体,有针对性地提供中小微企业急需的政策咨询和推广服务。组织开展“创业之星”评选工作,加强“小升规”企业典型案例及转型升级成功经验的挖掘与宣传。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已培训省、市、县、乡镇(街道、园区)及部分企业人员共400余人的基础上,按照企业培育监测工作需要,制定分级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多层次“小升规”培育监测人员业务培训计划。着力提升“小升规”培育监测人员经济运行分析和组织开展企业精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企业规划处)


作者:  编辑:楼晶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