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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返还(稳岗补贴)可申领 中小微企业标准提高1倍

更新时间:2020-06-15 14:23:50    内容来源:   

  即日起,企业可通过网上申报2019年度的失业保险费返还(原名为“稳岗补贴”)。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和往年相比,今年具有以下特点:提高补贴标准: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标准提高了1倍; 放宽申请条件:将裁员率从1.8%放宽至5.5%,其中30人以下企业的裁员率放宽至20%;简化申报材料:将申请材料从4个精简为1个。

  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为2019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其中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标准提高到2019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企业划型参照我市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名册划型。

  失业保险参保在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2019年度的失业保险费返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含),其中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单位性质为企业且存续;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年度内,失业保险费返还与社会保险费返还不得重复享受。严重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不得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


作者:  编辑:楼晶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