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有哪些法律风险?企业主,你造吗?
更新时间:2019-09-29 11:00:26 内容来源:
7月19日下午,萧山区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巡回体检”走进镇街活动第二场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俊律师以《企业劳动用工常见法律风险防控之道》为题,在萧山机器人小镇为开发区小微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授课。
讲座一开始,朱律师就抛出了一个在劳动用工中常见的实际问题:“如果员工自己要求不用买社保,而是折现给他,还愿意签订承诺书。那么这种情况下,企业是不是可以答应他,直接给钱呢?”
大多数HR认为这样的操作具有风险,在经过简单的讨论后,朱律师公布了答案:“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能为企业避免很多后续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这样的操作建议不要有。还有,要记住,单方面的承诺书是无效行为!但是如果已经这么做了,那这个承诺书还要不要签呢?签还是要签的。”
朱律师授课风格风趣幽默,互动性很强,他用大量的案例穿插法律知识进行讲解,让原本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鲜活易懂。
“《劳动合同》的名字是不是一定要叫‘劳动合同’才算有效呢?当然不是啦!只要合同的实际内容符合劳动合同的各个必备要素,我们就可以把它认定为劳动合同,至于叫什么,不重要,开玩笑地说,这份合同叫‘夫妻合同’也行啊,只要必备要素具备,它就是一份法律认可的劳动合同。划个重点啊,记住,合同的名称不重要,实质才重要!”
讲座上,朱律师提出了不少重要的建议。
“一个月以内劳动合同要签订,不然会面临双倍工资的问题,超出一年不签订,就自动变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论劳动合同期限多长,不论之间发生过多少次劳动关系,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里面的要求一定要可量化,不要让双方产生争议,以免后期产生问题。”
讲座结束后,杭州荷德来孕婴连锁、联成华卓等企业的负责人还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等问题与律师进行了一对一交流。
课后,还新推出了《小微企业法制讲座满意度及意见调查反馈表》,从反馈情况来看,大家对今天讲座满意度比较高,对律师的讲课水平也印象良好。不少企业表示,今天的活动学到了不少“干货”,希望这样的活动下次多举办几场。
今年是萧山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攻坚之年,除了线下讲座和课堂互动,“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也持续发力,自2016年上线以来,受到了区内广大小微企业主的欢迎。他们通过平台留言,向在线的近50位精通企业案例的律师提出400余条相关问题,律师们则在第一时间给出专业高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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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楼晶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