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降低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律师来解答
更新时间:2018-09-01 09:40:06 内容来源:
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这是每个企业在发展经营中都需要重视的问题,因为它最常见、也最容易出现法律纠纷。那么,在员工的招聘、管理和离职过程中,企业该如何处理,才能尽可能减少自己的损失呢?哪些行为又可能会带来潜在的法律隐患呢?
为保护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小微企业用工方面的法律意识。8月30日下午,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巡回“法律体检”走进北干科创园,邀请浙江商祺律师事务所谢瑞阳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以生动的案例,为园区20多家小微企业负责人普及了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法律知识。
在讲座开始前,各小微企业负责人各自进行了简单的自我介绍,不仅活跃了现场气氛,也增强了大家彼此间的熟悉和互动。
为了让大家能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知识,谢律师从自身实践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给大家列举了大量生动详实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他从劳动纠纷、招聘问题、试用期讲到了劳动合同、加班、工伤赔偿,将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既有较强的针对性,又有实用价值。
在自由提问环节,企业负责人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法律问题:试用期是否可以任意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是否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养老保险?服务期是怎么算的?企业可不可以给员工单签试用期合同?员工在出差时或者下班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企业员工的社保由第三方进行代缴可以吗?员工只做了七八天后跳槽离职,企业需不需要支付报酬?什么情况下企业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同一个岗位上,同一个人,企业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企业觉得员工符合公司标准,挺想让他留下的,可以提早结束试用期,给员工早点转正,但试用期不可以随意延长,企业如果觉得员工还需考察,想延长一下试用期,那我得告诉你,这是不合法的。”“关于工伤问题,简单来说,员工的工伤界定需要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范围内这几个条件才可以,不然的话,法律上来说,这就很难算是工伤。当然,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往往比较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单签试用期合同,这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直接默认为劳动合同。”……谢律师耐心地为大家一一解答,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讲座结束后,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大家纷纷对谢律师表示感谢,认为此次讲座的内容贴近企业需求,很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对企业经营发展有很大帮助,并希望园区今后能多多开展此类培训活动,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巡回“法律体检”活动由区司法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主办,自2016年12月启动以来,通过法律讲座、互动咨询、法律体检等形式,已主动为近千家小微企业“上门服务”。今年是萧山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之年,接下去,我们将会联系更多小微企业,将法律服务送到他们身边,让法律之光照耀小微企业的发展之路,助力小微企业更好成长。
企业又如何主动“出击”?
上平台、进微信群 “定制”法律服务送上门。小微企业可搜索萧山网(www.xsnet.cn),进入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咨询、网上预约,并了解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常识、常见案例。如果想要“私人定制”法律服务,只要找到相应的预约体检栏目,留下姓名、联系方式、企业名称以及所需服务,工作人员将会第一时间与你联系,并约好时间上门“体检”。同时,可拨打22806696进行咨询预约。(记者 邱璐)
作者: 编辑:楼晶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