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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培训班不能如期举行,消费者可以主张解除协议吗?

更新时间:2020-03-04 14:35:48    内容来源:   

  2019年12月,王女士给其上初二的儿子在某课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报名了寒假补习班,约定的补习方式为线下授课。然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这一原定计划,根据当地政府统一要求,培训机构为避免人员聚集,通知家长称其原先所有开设的线下补习班均改为线上形式,并表示授课的内容、教师和价格均不发生变化。

  从面对面线下授课改为线上形式,且不说线上授课的教学效果是否会打折扣,同时学生与老师的沟通和互动也会减少,因而包括王女士在内的许多家长都表示不能接受。王女士前来咨询律师,目前这样的特殊情况,她可以主张培训机构违约吗?如培训机构将线下授课改为线上形式,她是否有权解除原培训协议?

  律师分析

  本期主讲律师浙江博方律师事务所 孙建萍 律师

  一、如果培训机构的授课协议未履行,消费者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违约责任?

  培训机构一般采取先报名付费后上课的预付费模式,因而若线下授课未能如期举行,消费者有权要求培训机构退还未授课的预付课程费用。

  但这里消费者要求培训机构承担违约责任的诉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近日出台的《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商事纠纷的若干问题解答》(以下简称“《问题解答》”),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可以认定构成不可抗力。如果因疫情导致线下教学无法进行,则不能归于是培训机构的过错,故培训机构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培训机构将线下授课改为线上形式,消费者有权解除原培训协议吗?

  若消费者解除意愿强烈,同时培训机构也同意解除培训协议,则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但若培训机构不同意解除,消费者能否依据《合同法》上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从而主张解除培训协议呢?

  在适用该条款解除合同时,应当关注合同目的能否实现,而不是实现的方式。培训协议就目的上来说,是通过教育培训获取知识和技能。如果教学内容属于知识性的文化课程,在疫情背景下,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属于培训机构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做出的努力,故不属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无法适用上述《合同法》条款解除培训协议。但如果培训内容系舞蹈、武术等需要教师当面指导的课程,线上教学则不能实现培训目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另外,根据省高院的《问题解答》:“疫情对合同履行虽有一定影响,但未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会导致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的,应当鼓励交易,可以引导当事人通过变更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部分合同内容等方式,继续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以疫情属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原则上不予支持。”故在司法实践上,疫情当前,法院以鼓励交易为主要裁判思路,消费者请求解除培训协议可能得不到支持。

  律师建议

  01、加强协商

  消费者与培训机构要加强沟通,如若不能解除培训协议,能否协商将课程延期等。

  02、明确优势

  线上培训也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无论是线上培训还是线下培训,都是获取教学内容的途径之一,且在疫情背景下,采取线上授课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让孩子足不出户地安全学习,停课不停学,保证了孩子居家期间的学习时间利用率。

  03、坚持自愿

  培训机构在将课程转为线上培训时,以消费者自愿为原则,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作者:  编辑:楼晶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