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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处理一起美容纠纷

更新时间:2021-09-22 17:36:58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前不久,区市场监管局北干所接到一起110报警联动,报警人称在某美容院内使用美容仪器进行减肥瘦身项目时,因商家仪器问题对其造成皮肤2—3度烫伤且留下后遗症,双方自行协商赔偿不成,故要求工作人员介入调解。

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查看了解情况,经初步调查,商家已取得相关营业资质、美容仪器质使用许可,经营活动中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因时间较晚,经双方同意,约定次日到北干所进行现场调解。

翌日,北干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报警人提供的伤口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认为报警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商家提供了双方聊天记录以及支付报警人多次前往医院费用凭证等资料。工作人员指出,该美容院在为消费者提供美容美体服务过程中,没有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报警人在享受服务期间发生意外被烫伤,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商家在发生意外后积极处理,体现了一定的社会责任感以及诚恳的态度。对此双方均表示认可,之后工作人员在认真听取报警人诉求,考虑商家承担能力后,为双方仔细分析目前存在的纠纷矛盾,从法理及感情两层角度出发协商调解,最终提出商家一次性赔偿报警人包含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及后续治疗费,共计15000元的赔偿方案,并得到双方认可。


作者:记者 杨圆圆 通讯员 吴迪 郑少锋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