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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法”实施首日 区应急管理局开出两张罚单

更新时间:2021-09-02 13:03:02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昨日正式实施,强调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对企业的惩处力度。在“利剑”之下,实施首日,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开出两张罚单。

昨日上午,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杭州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对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区域未设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四色图和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车间内存在喷涂场所使用非防爆电器、消防通道被占等安全风险隐患未辨识,未落实管控措施。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但该公司未按要求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提出的风险辨识、风险分级和风险管控等事项。”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企业限期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并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这是“新安法”实施后区应急管理局开出的首张罚单。

此外,在建设一路,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某海鲜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联合检查组发现该店厨房使用燃气,但并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此行为违反了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针对这一情况,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已立案调查。


作者:记者 魏乐钇 通讯员 盛振刚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