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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我区已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更新时间:2021-06-18 19:07:56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6月1日起,我区已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统计,6月1日-15日,我区共计31335户单位已完成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据了解,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费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对纳税人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此次试点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

合并申报按照“一表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思路,对整个申报流程进行优化改造,将财产和行为税10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将税源信息从申报环节分离至税源基础数据采集环节,便于数据的统筹运用,提高数据使用效率,更加方便纳税人。合并申报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将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为11张,填报数据项减少204项。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合并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可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有利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整合各税种关键申报要素,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提高了办税效率。

纳税申报时,各税统一采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新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不仅进行了申报表的改进,而且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调整和优化,因此,相关税种原有申报表不再使用。

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纳税中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纳税申报—XXX税源采集”模块对各税种的税源信息进行填报。纳税人还可通过“搜索”栏直接搜索相关模块,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纳税人也可根据需要,在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作者:记者 郑舒铭 通讯员 孔梦洁 周毅侃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