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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金融办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培训

更新时间:2021-05-28 13:55:46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日前,区金融办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会,区级有关部门和平台、镇街有关负责人,来自辖内银行金融机构、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私募投资基金等近300人参加。

本次会议邀请《条例》起草专家组成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导李有星教授对《条例》内容作专题培训。李教授通过对现实案例的深入分析,重点对《条例》中的总则、防范、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加深了参会人员对于非法集资的界定,如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问题的理解。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今年2月10日发布,自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条例》要求各级各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预防监测,强化行政处置,明确法律责任。


作者:记者 刘殿君 通讯员 史佳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