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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更新时间:2021-04-09 09:14:04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区税务局城厢税务所联合北干街道蓝苑楼宇社区召开企业座谈会

今年4月是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萧山区税务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税收宣传月“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的活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和纳税服务活动,为萧山经济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纳税宣传更精准

为进一步了解企业诉求,倾听企业声音,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区税务局城厢税务所联合北干街道蓝苑楼宇社区召开企业座谈会。座谈会上,城厢税务所工作人员通过“业务指导+案例+互动”的模式,就如何落实相关减税政策与企业参会人员做了交流,同时还讲解了涉税业务操作流程和最新的税收政策。“通过这次座谈会,我了解到了很多减税优惠政策,这不仅给了我们安全感,还增强了企业发展的信心。”东南科研中心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财务负责人这样说。今后,区税务局将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将税收工作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以更优质的服务助力辖区内企业的发展。

个性服务更精细

为进一步收集纳税人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不断探索纳税服务优化的实施路径。4月1日一大早,该所接到了一个紧急求助电话。萧山区政府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共同出资建立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碰到了涉税业务的“疑难杂症”,希望税务部门可以提供办税辅导。电话中,接线员详细记录了纳税人的需求。纳税人上门后,工作人员沈李萍耐心细致地回答了“科研成果转让免征增值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提、初次领购发票注意事项”等问题,还详细告知了电子税务局的办税流程,并主动添加了经办人员的微信,表示今后可提供“一对一”的办税服务。

税收共治更精诚

为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改革,实现突破创新,区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又添新成员。目前,税务部门的金三系统已实现接收“农民工建筑工伤保险缴费”数据的功能。之前,办税员需要先到社保部门办理农民工建筑工伤参保登记,凭借纸质的缴费单到税务部门窗口进行申报缴费,然后再将税务部门的电子缴款书作为凭证反馈到社保部门。今后,企业在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相关数据将直接传输到税务部门的电子税务局,企业经办人员足不出户就可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这项业务实现“非接触式”缴费后,浙江伟丰建设有限公司办税员金海英连连称赞:“我们现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直接申报缴纳农民工建筑工伤保险,这实在是太方便了!”


作者:通讯员 孔梦洁  记者 郑舒铭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