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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刻意隐瞒疾病,萧山男子提出离婚遭拒!借来的彩礼女方是否要还?

更新时间:2021-04-07 17:35:56    内容来源:萧山日报   

萧山地区小王和小李经他人介绍,经婚检后并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前男方向亲友借款付了彩礼。婚后小两口在一起生活数月仍未怀孕,男方父母十分焦急便催促小两口去医院检查。女方一开始以害羞、隐私等原因拒绝检查,后因男方检查后无碍,不得不在男方的坚持下前往医院检查。最终男方得知女方患疾病,终生无法生育。男方因此提出离婚,但是女方不同意并要求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

2021年初,为维护自身权益,男方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退还彩礼以及赔偿相应损失。

本案经法院诉前调解无果后进行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律师经法院准许,调取了女方近两年的病历材料、婚检材料证实在登记结婚前女方已经知道自己患有疾病无法生育的事实。

另外,从男女方之间的聊天记录和媒人、邻里证言、亲友可以得知,男方以及男方父母极其渴望生育后代,不惜借钱办婚礼、付彩礼,且因男方所在村社已经拆迁,希望能生育两胎分配安置房和相应的赔偿用以偿还债务。

因女方在明知男方婚后迫切希望有孩子的前提下,故意隐瞒无法生育的事实,使得双方感情基础已经破裂,也因女方有证据显示其已经无法生育,夫妻感情已经没有和好可能,法院判决离婚并根据女方过错以及法律规定要求其退还部分的彩礼。

律师分析

浙江勤捷律师事务所倪科伟律师做出了这样的分析——

婚姻关系的建立不仅需要两人的感情基础,也需要其他的社会因素,例如婆媳关系、子女抚养等等。本案中男方因为征地拆迁的原因迫切希望生育子女,也就是说此时男方结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生育子女,而并非简单的感情因素。换句话说,该案中如果男方知晓女方无法生育,是不会跟女方结婚的。他们两人的感情基础很重要一部分就是生育子女。女方在这方面对男方刻意隐瞒,尤其是婚前检查中已经明确的情况未能如实告知,实际上是剥夺了男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无法生育子女的原因也是自身生理原因,并非一般的不孕不育,而是终身无法生育,这对男方来讲是无法接受的。当然男女双方离婚的根本原因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不能和好所以判决离婚。此外,女方故意隐瞒无法生育的客观事实存在一定的过错,且男方因为结婚办喜酒、支付彩礼等欠下外债,生活变得困难,法院又依据相应的司法解释酌情判决女方归还部分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情况便是符合本条第五种情形,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无法和好的可能。此外,根据司法实践和原来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像这样男方家庭为了向女方支付彩礼,而向亲戚朋友借债,而后期无力偿还的或者是男方家庭支付了彩礼而导致家庭生活苦难的,女方是应当部分返还彩礼。最终法院作出的判决不仅符合法律规定即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无法和好,也符合我们日常的公序良俗,诚信为本的原则。


作者: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