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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旅拍”虽浪漫,下单需谨慎

更新时间:2023-03-09 14:59:06    内容来源:萧山网   

近年来,越来越多追求浪漫的准新人们选择“旅游拍摄婚纱照”,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在不断增加。2022年10月,萧山区消保委城厢分会陆续处理6起该类纠纷,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一万余元。

经了解,6名消费者均是通过线上订购某摄影公司的旅拍婚纱摄影服务,并支付定金,其中5人身处北京、深圳、广东、福建、西藏等地,因疫情影响无法完成拍摄,遂要求退还定金。了解情况后,分会工作人员详细查看服务协议,发现协议内容较为笼统,未就退款事宜作出具体约定。为此,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与纠纷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被诉方摄影公司同意为还未开展旅拍摄影服务的消费者全额退还定金,对已经提供部分旅拍服务但未完成拍摄的消费者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后退还部分定金。6名消费者均顺利收到退款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律师点评】

随着时代的发展,线上消费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种消费方式,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欢。从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角度分析,无论是线上消费还是线下消费,其本质是一致的,均是合同行为,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了定金以及定金罚则,根据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可以约定由消费者向经营者缴纳一定金额的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若因为消费者违约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消费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因经营者违约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了不可抗力,若因不可抗力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结合到本案中,消费者向经营者缴纳了定金,合同未能履行,但合同未能履行的原因系因疫情原因造成,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经营者可不双倍返还定金,但因合同未能实际履行,故经营者需将定金返还给消费者。另外,本案例中还存在双方之间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内容不明确等问题,就给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困扰。就合同的基本条款而言,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法等内容,本案中未对退款情形进行约定,遂发生消费纠纷。

律师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无论采取线上或是线下的方式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双方一定要对商品的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同时要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提前对履行的方式,合同的变更以及解除的情形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此外,若涉及到定金问题,一定要明确约定是“定金”而非“订金”,若已交付了定金,则定金合同条款生效,若因消费者个人原因违约未能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则无权要求经营者返还定金,而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按合同约定认真履行,若因经营者的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则需双倍返还定金。此外,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出发,消费者需保留包括购物记录、与经营者客服人员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从而为分清责任,化解矛盾提供依据。



作者:  编辑:王淑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