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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别提醒!培训报班请勿随意“狂飙”

更新时间:2023-03-17 14:16:24    内容来源:萧山教育发布   

根据中央以及省市区“双减”政策文件精神,我区陆续出台监管措施,强力整顿市场行为,着力保护消费者权益,2022年受理教育培训服务的投诉同比减少三分之二。但在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捆绑销售、充值赠送等促销手段的诱导下,“卷钱跑路”“退费难”等现象仍然存在。

为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

减少消费侵权事件,

区“双减”工作专班

特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理性支付培训费用。

1 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主管部门发放的行政许可,或以个人名义开展“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违规培训,这类培训既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方便家长查询,教育部开通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择具备资格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

2 签订规范服务合同

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3 谨慎支付培训费用

在支付培训费用时,不要支付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不超过5000元,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同时,要警惕以“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收费。要注意缴费安全,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完成培训缴费,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4 警惕机构虚假宣传

一些培训机构为获得最大客源、获取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培训成绩、从业人员力量。建议家长“三思而后行”,在实地考察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从业人员力量、经营情况、设施设备等情况后,再做决定。  


5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若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反映、投诉(教育局:学科类;文旅局:艺术类、体育类;科技局:科技类;人社局:职业技能类)。发生消费争议的,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萧山区“双减”工作专班将会同相关部门和镇街,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加快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加强消费教育指导、严肃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作者:  编辑:王淑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