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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套餐

更新时间:2022-03-08 15:52:18    内容来源:   

案例八:“体验”套餐暗藏玄机,看清合同最重要

多名消费者投诉万象汇某摄影公司,投诉内容为:参与店铺的免费或9.9元体验后,购买了该公司的摄影套餐(价值3000到6000不等),正式拍摄后因种种原因,提出终止合同,商家以消费者付费购买的为体验内容的拓展产品,并已全部交付顾客,后续拍摄内容均为赠送(在合同尾部有一行文字:价值5000元产品内容已使用完毕,后续拍摄内容为赠送产品[产品进入制作流程后不予任何形式退款])为由,拒绝退款。消保委北干分会多次与商家沟通协调此事,商家均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合同履行”为由拒绝退款,最终分会只能终止调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的赠品或者免费服务,应当符合质量要求;赠品或者免费服务的质量存在瑕疵的,应当向消费者事先说明。

经营者因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问题依法承担退货或者退款责任时,不得要求消费者退还赠品,不得将赠品、免费服务折价抵扣退款。

第十六条 摄影摄像、冲印业经营者应当保证摄影、冲印照片和摄制录像的质量。照片或者录像存在明显瑕疵或者因经营者保管不善遗失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免费修复或者重拍、重印,并依法赔偿损失。经营者不得自行保留消费者的照片和底片。

【律师点评】

通过低价或者免费体验活动吸引消费者,此类方式正越来越成为商家的经营手段,但是这种看似稳赚不赔的消费方式,却让许多消费者掉进了坑里。本案中,多名消费者在参加了一家摄影店的体验活动后购买了摄影套餐,但在服务过程因为种种原因提出终止服务,要求退费,但其退费的诉求却因合同中的不予退费条款的约定而无法实现。

律师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因贪图便宜而盲目参加商家的低价体验活动,一定要参加此类活动的,首先,要对该商家进行全面的了解,尽量选择口碑好、知名度高的商家。其次,在体验活动过程中,要提防商家打着免费的旗号推销付费产品。再次,要冷静、理性消费,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而购买商家的付费产品和服务。最后,一定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在此类消费中,商家往往占据主动地位,合同一般由商家提供,且多为格式合同。在签订格式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与消费者切实利益息息相关的条款,发现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的,一定要坚持原则,要求予以修改。而对提供格式条款的经营者来说,在提供的格式条款中,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一定要用醒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比如采取加大字体、更换字体颜色、更换字形等方式,否则,此类格式条款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作者:  编辑:楼晶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