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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常态化规范化的实践与思考

更新时间:2022-12-31 10:55:00    内容来源: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常态化规范化的实践与思考

——以萧山区近两年专项治理情况为例

2021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牵头和监督作用,在全区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两年来,共开展检查233次,检查单位(场所)291家,推动整改问题1029个、建立健全制度172项、协助构建数字化应用场景7个,发现问题线索48条,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32人,追缴或挽回资金10348.4万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42起、问责处理5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起,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有关情况及对策思考报告如下:

一、治理背景

1.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维护群众利益历来高度重视,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2.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是坚守人民情怀的具体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区各项目牵头单位确定的治理项目,都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比如电信网络诈骗、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等,老百姓都深受其害、深恶痛绝。针对这些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是直接关系民心的政治工作,必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3.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区正在高质量推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但是,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过程中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执法司法不公、触碰食品安全底线等问题时有发生,要坚决清除这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绊脚石”“拦路虎”,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应有贡献。

二、实践探索

1.靶向治理,推动“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一是群众视角,确定治理项目。根据省市纪委工作部署,紧扣中央巡视反馈“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两年来,共推动我区13家部门以“小切口”、一领域一专项的方式,确定了28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项目,并在萧然清风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各专项治理项目的牵头单位、职能科室、投诉电话等信息,切实发挥群众在专项治理中的监督作用。二是梳理研判,实施清单监督。根据治理项目实际,围绕督促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强化追责问责等监督重点,制定起底问题线索、督办突出问题、公开治理成效等监督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共梳理汇总形成任务清单90余条,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方法路径,确保监督方向明确、路径正确、措施准确。三是起底排摸,开展挂牌督办。聚焦留用地开发、村级工程承揽、补偿款拨付等村社治理焦点难点问题,起底全区涉村社信访举报情况320余件,对1件反映村社书记涉嫌擅自决定低价续租村级土地信访件进行挂牌督办,责任人员受到党纪处分并被免去职务。同时,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在全区开展村级集体资产发包和续租情况专项治理,切实发挥清廉村社“码上工程”智慧监督作用,对村集体资产管理中的权力运行流程倒置、相关额度超标、资产发包超限、承包款逾期等显性的规范性问题第一时间自动发出预警,共督促整改问题381个,组织处理1人,清缴资金1019.3万元,完善制度31个。

2.联动治理,运用“协作化”推动“大治理”。一是构建“派件式”机制,强化监督统筹。2022年,针对上级部署项目较多情况,在原先项目化监督申报基础上,建立派件监督机制,根据治理工作牵头部门监督联系情况,以派件形式将监督任务交办给联系派驻机构,明确具12个体治理项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工作机制等内容,为进一步确保监督力量统筹化、集约化。二是深化“室组地”模式,强化责任落实。针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存在专业性强、行业特征明显等特点,探索纪委内设科室、派驻(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室组地”协同监督模式,重点围绕方案制定、专班成立、动员部署、具体推进等环节,明确“室组地”各方责任任务,充分发挥各方力量优势,做到“一专项一方案一专班一部署一报告一检查一整改”等六个一“室组地”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专项治理项目,共组织开展各类联动检查200余次,召开各类专题例会等70余次。三是实施“三大项”举措,加强力量协同。实施专班运作,督促各专项治理行业主管部门第一时间会同区纪委派驻(出)机构和指导科室建立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组织、协调,保障治理成效,累计建立各类专班28个。实施定期会商,由区纪委指导科室召集,根据推进需要召开协同推进工作例会,交流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综合分析存在困难,研究部署下步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专项治理协同推进机制的意见建议,做到重要监督事项及时会商,推动解决问题1029个。实施进度月报,建立专项治理进展情况月报制,对行业主管部门和派驻(出)机构监督情况进行梳理通报,对协同推进中相关单位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督促提醒。四是开展“协作化”检查,提升监督质效。建立监督检查协作联动机制,整合各派驻(出)机构和镇街纪(工)委力量,会同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集中同步持续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着力排查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以及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两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33余次,发现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解决问题1029个。

3.长效治理,健全“机制化”确保“全防控”。一是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机制。以“发现-查处-整改”为主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通过提出建议、专项督导、发函督办等方式推动立行立改。如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专项治理中,区人社局建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专项治理隐患问题清单销号管理机制,确保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共排查单位144家,发现并整改问题7个。二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按照《萧山区纪检监察政治监督派件项目评估单》评估要求,对各专项治理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公开,对存在工作推进缓慢、报送不及时等问题的及时进行通报,综合评价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区纪委区监委“四比”考核。两年来,共向社会公开治理成果28个。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抓好专项治理,既立足当前“靶向治疗”,也着眼长远“系统诊疗”,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效治理,防止反弹回潮。如在惠民殡葬提标增项扩面工程专项治理中,区民政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规范我区殡仪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共提出提高建设补助标准、创新“公益+免费”模式、规范墓穴销售、打造丧事“一站式”服务、“身后一件事”一窗受理一站联办等五方面举措,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标准,避免殡仪服务机构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政治站位还需提高。有的单位存在“过关”思想、“应付”情绪、任务心态,走在前列意识还不够强;有的项目推进过程中工作衔接不够顺畅、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不够有力。从案件查处情况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偏差、对群众感情还不够真、不够深。

2.部门协作不够紧密,协同联动仍需加强。有的治理项目涉及职能部门较多,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协同联动还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各自为战现象。如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治理,牵涉面广,各方利益主体诉求不一,还出现了一些学科类培训机构“换汤不换药”等隐形变异现象,因涉及职能部门较多,协作力度还需加大。

3.治理成果不够明显,工作质效有待提升。有的项目老百姓获得感明显,有的项目进展不够快,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还不够多;有的治理项目整治基础还不牢固,容易反弹,如电信网络诈骗问题治理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新技术、新手段会不断涌现。

四、对策建议

要继续深入贯彻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深化“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推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常态化规范化,让群众更深切的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

1.聚焦“急难愁盼”,以“小切口”选题。要继续遵循安民、便民、惠民思路,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推动职能单位精准确定一些群众有迫切需求、通过专项治理可破难破冰的项目作为治理重点,特别是要紧盯困扰群众多年的问题一抓到底,避免四面出击、分散用力,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

2.深化条抓块统,强化协同联动。专项治理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要继续深化派件监督、室组地联动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健全区纪委统筹抓总、各牵头部门调度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督促,通过健全日常联络和工作进展月报等制度,进一步打造条抓块统、到底到边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一体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让治理成效充分显现。

3.坚持群众有感,深化开门治理。面向群众公开,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平台和媒介,向社会公开治理项目、牵头部门及受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最大化公开透明专项治理进展及成果,深入拓展专项治理广度,营造浓厚氛围、拓展治理广度。畅通群众反映诉求途径,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探索通过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媒体问效等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做到专项治理问效于民,提升群众有感度。

4.强化数智赋能,推动提质增效。坚持以数智赋能固化治理成果,在推进工程建设、公安领域、国有房产等领域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基础上,继续聚焦重点领域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建设多跨协同监督场景,做深做实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实践应用,实现流程再造和制度重塑,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作者:  编辑:李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