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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审计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更新时间:2022-12-31 08:45:00    内容来源:萧山区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17年,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这既是经济增长方式和路径的转变,更是一个体制机制改革、转换和完善的过程。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对促进共同富裕作出了深入的阐释。一个月后,浙江省召开共同富裕重大改革第一次专题会议,提出搭建“1+6+N”共同富裕重大改革体系架构,其中“1”就是以“扩中”“提低”推进社会结构变革。为此,浙江提出了五大路径,其中之一就是“重帮扶,加强困难群体帮扶”,即社会救助体系的提升和完善。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本的、兜底性的制度,是国家对于因病因灾导致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或低收入者进行的物质救助,以维持其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缓解人民群众生活困难、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底线和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治理机制,更是实现共同富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保障。审计监督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诊断、揭露问题以及识别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共同富裕背景下,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机关应关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在提升完善社会救治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萧山区社会救助体系的现状

2019年以来,浙江省民政系统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探索创建解决贫困和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为宗旨,构建“1+8+X”社会救助立体体系,“1”即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低保、特困、救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八大救助体系;X指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开始向救助人群大覆盖、救助资源大统筹、救助信息大综合、救助模式大转变、救助力量大整力、更加公平、高效、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同时,针对涉及困难群众的救助项目纷繁复杂,管理部门众多,政策碎片化、信息孤岛化、认定多头化等困扰政府多年的突出问题,省民政厅按照“申请、核对、认定、救助、管控”一个过程的要求,倾力打造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浙里救”大救助信息系统,优化再造了救助流程,整合了原有信息系统和核对系统,并在全省11个地市、90个县全面铺开。该系统覆盖11个部门、21类基础数据,连接全省73家银行,贯通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实现了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全省通核,有效解决了数据共享、数据沟通等方面的问题,大大提高了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了救助的精准度。

萧山区的现状:到2019年末,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10691户,14436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有670户,2042人;特困供养人员361人;持证残疾人有34097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有8003人;享受廉租房、公租房实物分配和补贴2757户。2017年至2019年教育系统资助学生100749人次、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256户、实施临时救助2054户次;三年间萧山区区级财政累计拨付社会救助资金120401.10万元,其中残疾人类专项38539.63万元、医疗救助类专项19055.48万元、民政类54503.98万元、其他8302.01万元。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全区社会救助政策不断完善,社会救助覆盖面不断广大。以低保为核心,建立起相应的医疗、就业、住房、教育等一系列救助制度,同时对低保边缘人群实施救助,实行低保和低边的渐退机制,强化兜底保障责任。

二是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区社会救助支出逐年递增,保障水平稳步提升。2019年区级财政共拨付社会救助资金4.41亿元,较2017年增长21.49%;月均特困供养资金支出1661.52元,较2017年增长81.11%;低保户月救助金额1041元,较2017年增长13.52%。

三是社会救助服务机制不断创新。各部门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化救助流程,探索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机制。充分用好浙江省大救助信息平台,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线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通过“一证通办”、下放审批权限,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采取先行救助、临时救助等措施,急困难群众之所急。

但是通过政策跟踪审计、大数据审计等手段和方法,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体系建设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研究,进而发现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在部门协调、政策完善、救助覆盖面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和完善,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二、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政策完善方面的问题

1.公租房政策有待进一步细化。《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职工配租”,但缺乏操作细则,未具体明确准入条件、申请程序等具体内容。根据统计,萧山区2019年下半年共计发放1715户公租房补贴6443640元,其中非萧山籍人员337户、仅占总户数的19.65%,支出1160928元、仅占总支出的18.02%。

2.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有待提高。目前萧山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对象为低保、残疾家庭,明确改造方式可以原址翻建、异地非集中新建、修缮加固,也可以房屋置换,补助标准为每户47700元。2017年至2019年共有256户危房改造户,其中新建153户,占比59.76%。由于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本就是经济十分困难的家庭,改造过程中容易遇到资金短缺问题,导致停工等影响改造进度情况。(二)社会救助部门协作方面的问题

1.社会救助政策仍需统筹。一是医疗救助政策存在交错、重复或叠加。多部门都出台了针对管辖范围内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政策,虽然加大了救助力度,但在救助信息未充分共享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过度救助、重复救助的问题。二是部分人员未享受医疗救助政策。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申请程序繁琐、个人隐私保护等原因,存在较多应享受医疗救助而未享受的情况。

2.大救助信息系统亟待完善。一是各部门的救助信息未充分实现共享。目前由省民政厅统建的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已归集12个部门的22类信息,由于省大救助信息平台目前尚处于在建中,社会救助业务系统未打通部门之间的壁垒,各部门数据还未能完全通过系统实现实时共享。二是系统数据存在差错。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导出数据中部分信息与纸质档案不符,如改造面积、投入资金、批准时间、开竣工时间等;民政大救助系统中部分低保户的婚姻状况未及时更新。

3.公租房退出机制不够健全。近年来公租房政策逐步深入人心,公租房申请人越来越多,但在退出机制运作方面较为薄弱。审计中发现有42户已配租公租房住户经年审后已不符合条件,但未退租。目前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必要的监管,管理单位与经租管理机构之间也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这部分住户长期无偿占有公租房,轮候家庭却迟迟无法入住,形成新的社会不公现象。

(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部分困难群众放弃享受救助。因部分救助申请程序较为复杂、个人隐私保护、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等原因,部分困难群众存在放弃享受救助现象。如困难学生教育资助券补助,虽然学校以短信、电话等各种形式通知各学生及家长,但放弃享受情况非常普遍。

2.临时救助政策未全面落实。部分人员未享受医疗费用临时救助。按政策规定,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临时救助。根据区医保中心统计,萧山区2019年度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大病报销、困难救助后个人实际承担费用超过5万元以上的低保、低边人员共48人(1名低边,2名为残疾人),其中23人已申请并享受民政、残联、总工会等部门的医疗救助政策,其余25人均存在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理自负费用但未享受医疗救助的情况。

3.残疾人优先享受公租房政策未落实。《杭州市萧山区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居民残疾人低保家庭,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可按规定优先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选房,并可按配租标准申请租金减免”。但是由于区残联与区住建局未就两项政策的执行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相关人员信息、配租信息也未能及时共享,造成虽有政策却未落地操作。审计发现,目前公租房894户轮候家庭中有26户残疾人家庭,其中5户为残疾人低保家庭。

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庇护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未落地。《萧山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庇护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实施办法》(萧残联〔2018〕98号)规定“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财政补助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经认定庇护产品生产单位生产的物品及服务”,但调查发现,由于政策目录中的单位未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定点采购招标,其提供的产品不能进入政采云平台中的网上超市和扶贫馆,加上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农业扶贫基地所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少,且多为简单的手工制作产品,没有形成一定的生产链,与市场上同等产品比较,在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也不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无法满足单位采购要求。目前区级预算单位仅有2家单位向残疾人辅助性机构庇护产品目录单位采购过物品。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根据发现的上述问题,深究其产生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筹协调力度有待加强。按照《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一体化。萧山区于2019年才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9月与11月分别召开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部门之间交流沟通不够充分,即使社会救助体系的牵头部门—区民政局也无法掌握所有部门的救助政策,救助服务指南仍在收集整理中。

(二)数据共享渠道不够通畅。按照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的设计,全部社会救助政策、事项均可通过大救助信息系统进行操作、审核及数据共享,困难群众可以实现一次申请,即可自动享受所有符合政策的救助项目。但由于各部门有各自的信息系统,上级有各自信息系统的使用要求,无法将各种信息系统融入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使用,导致因数据比对不及时不充分,救助环节出现差错。

(三)政策宣传不够广泛。社会救助体系包括有八大方面内容,即低保、特困、救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救助项目纷繁复杂,管理部门众多,相关政策救助多为依申请补助,由于政策较多且比较专业,不少困难群众未能充分了解补助政策,加上村(社区)、镇街等相关人员宣传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审核不够细致,造成目前还未能完全达到“应助尽助”。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

(一)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救助政策。积极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加大民政部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统筹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努力构建完善“1+8+X”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和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对各部门社会救助政策进行梳理和整理,对实质内容相似的政策进行整合,既实现全覆盖,又避免政策重复或叠加。

(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实现数据共享。完善浙江省大救助信息平台的功能,积极引导社会救助各部门参与应用该系统,改变各自为政的局面,打通横向、纵向壁垒,打通部门壁垒,实现数据交换和实时共享,实现数据自动筛查,实现政策自动匹配,提高社会救助的效率和精准度。“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最终实现一次申请,应助尽助。既便捷了群众办事,也减轻各部门的工作量。

(三)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实现“应助尽助”。社会救助政策内容多、标准细,政策业务性强。2020年区两办印发的《推进新时代萧山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镇街一般配备3名左右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地域面积广、服务对象多的镇街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加强相应人员力量。要充分重视该项工作,配好、配足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确保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不缺位;要加强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发现困难群众的主动性,切实帮助困难群众申请相关救助。

(四)创新社会救助模式,进一步提高救助覆盖面。目前,大数据整合应用日益成熟广泛,低保低边残疾人等持证家庭信息管理越来越规范,应创新社会救助模式,逐步取消依申请享受救助政策的程序。同时,整合困难群众的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加强医保结算功能,将各类医疗救助融入医保结算中。避免因群众不了解政策而未享受救助,真正做到“应救尽救”、“应助尽助”,发挥社会救助兜底功能。

(五)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救助精准率。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规范各项救助的审核审批。突出动态管理,对救助对象范围调整、救助金额核准、人员变动信息报送、救助对象身份调整、救助系统信息数据更新和救助对象档案资料管理等进行规范。突出信息核查,全面实现“凡救必核”。要规范预算编制与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救助资金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



作者:  编辑:李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