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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建设争当全市领头雁、全省排头兵、全国先行者的思路研究

更新时间:2022-12-31 08:10:00    内容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生态环境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杭州市萧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刚要》指出,聚焦生态宜居,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萧山,必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实施环境立区战略,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污染治理、绿色发展。

近年来,我区奋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就。萧山区连续五年获得五水共治“大禹鼎”,治水工作质量效益提升明显。深入践行“无废”理念,坚持城乡统筹、数智治理,以固体废弃物全生命周期治理为基础,将“智能账户”模式打造成全省垃圾治理七大模式之一,连续三年获省优秀、市一等奖。2018年以来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改善,但是受亚运工程建设、北方污染输入、较差扩散条件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下行压力仍然巨大。

为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美丽萧山再上新台阶,我区必须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勇当生态环境建设全市领头雁、全省排头兵、全国先行者。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1.1 萧山区空气质量现状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区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综合实力居浙江各县(市、区)首位,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十强县(市、区)”。在取得显著发展成果的同时,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也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较大压力。

从2021年国控站点的监测数据来看,全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52天;其中,优良天数306天,轻度污染天数40天,中度污染天数5天,重度污染天数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9%,完成杭州市下达的优良天气率高于84.5%(确保目标值)的任务。与2020年相比,优良率下降2.6个百分点;与“十三五”开局的2016年相比,优良天数增加42天。主要污染物为O3、PM10、NO2和PM2.5

2021年我区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31.6 μg/m3,同比下降7.3%,为有记录以来的最低值,完成了杭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PM2.5低于42.5 μg/m3的指标任务。SO2、NO2、PM10年均浓度值分别为5.8 μg/m3、36.6 μg/m3、60.3 μg/m3,CO(24小时平均)全年测值的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6 mg/m3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全年测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61 μg/m3。空气六参数除O3外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2021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在杭州市各区、县(市)23个空气质量评价点中排名第17,PM2.5年均值排名第20,PM10年均值排名第17,O3-90per排名第14,总体空气质量位于杭州市各区、县(市)中下游。

1.2 萧山区持续提升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

(1)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迫切需要

我区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道路,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空间开发更加有序、环境资源利用更加集约节约、产业结构更加生态化高端化,探索着一条属于自己的绿色发展之路。“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我区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三江两岸”、“五气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行动,促使水环境、大气环境、城乡环境全面改善,于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区”,于2019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前已着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我区大气环境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主要突破点,但受到了产业结构的长期掣肘。“十三五”期间,我区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重点企业VOCs整治、印染(定型)企业整治提升、机动车“错峰限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工作成效明显,有效削减了污染排放量,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进入“十四五”,国家提出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的更高要求,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能够更好地推动环境治理从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源头治理有效转变。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与常规污染物排放具有同根、同源、同过程的特点,降碳与减污之间可以产生很好的协同效应,与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息息相关。因此,我区以大气环境治理为突破点,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倒逼作用,促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对构建萧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2)完成亚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政治任务的迫切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各地举办的重大活动越来越多,但由于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问题突出,各项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变得尤为重要,完善的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成为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和成功举办的必要环节。近年来,国内外对重大活动空气质量的保障工作非常重视,均视之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在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结合自身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纷纷开展了专项行动,以保障活动期间空气质量。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制环境建设的决议》,北京市政府借鉴先前奥运会举办城市的保障空气质量做法,针对空气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重点工序、强化道路清扫保洁、督促重点污染企业减排、减少有机废气排放等措施,确保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良好。

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期间,上海市在滚动实施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计划的基础上,建立强有力的保障机制,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建立严密的监测网络,与长三角联合防控,保障世博会期间空气质量。

2010年第16届广州亚运会期间,广东省政府在亚运会开展前期,批准实施了《广州亚运会召开前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制定了《广东省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一方面,结合实际的气象条件、污染特征、迁移规律和监测预报结果,针对电厂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等方面实施了严格的污染治理和减排措施,同时实施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监控重点控制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另一方面,各部门建立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降低污染天气的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实施上述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基础上,针对亚运会期间遇到的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广东省特制订了《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应急预案》,为确保空气质量满足赛会要求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19届亚运会将于2023年在杭州召开,而我区是亚运村及多个体育馆所在地,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对亚运会顺利举办及维护国际形象的影响不可忽视,因此保障空气质量是我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杭州有过举办G20的经验,但是亚运会持续时间远超G20,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不在同一层级。为做好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我区有必要在前期提升空气质量,并提出适合我区实情的亚运会保障措施,在确保“亚运蓝”的同时维护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萧山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

2.1 环境空气质量变化

(1)环境空气质量类别

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呈改善态势,优良率从2015年的70.0%上升至2021年的86.9%,其中2020年环境空气优良率最高,为89.5%;2015年最低,为70.0%,2021年比2015年提高16.9%,说明近7年来萧山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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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2015年~2021年,AQI总体呈逐渐降低趋势。2015~2019年,多数月份AQI较高,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出现较多,四季均会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2020~2021年,优良天气比例大幅上升,传统秋冬季的污染天数大幅减少,春夏季仍会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2021年,优良天气比例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在9月出现了重污染天气(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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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污染物

2015~2021年我区的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如图2-2所示。近7年来PM2.5、PM10、SO2、CO和NO2呈现下降趋势。2021年PM2.5、PM10、SO2、CO、O3和NO2年均浓度相比2015年分别下降了42.5%、33.0%、66.7%、31.4%、8.5%和17.8%。O3在2019年为历史最高水平(182 μg/m3)。整体上看,大部分指标改善明显,尤其是颗粒物、SO2和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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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季度变化看,PM2.5稳定下降的趋势非常明显,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2015-2019年秋冬季的差距较大,但是在2021和2020年的秋冬季,差距已经缩小。臭氧基本稳定,大部分季节优于杭州市平均水平(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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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镇街空气质量变化

从镇街变化看,近三年呈现大范围改善趋势(图2-4和表2-2)。PM2.5达标镇街从2019年的1个上升至21个,不达标镇街仅剩5个。臭氧虽然受到了较大的全市区域臭氧反弹影响,但是中部和南部的大部分镇街仍然维持了改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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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大气污染新形势

PM2.5浓度与NOX、SO2、VOCS等污染物密切相关,前期得益于“煤改气”、“低氮燃烧”改造等措施的推行,NOX和SO2浓度总体持续下降,PM2.5浓度也随之下降。但是2018年以后NOX和SO2下降速度趋缓,NOX和SO2减排逐渐进入平台期,PM2.5改善也进入了新的瓶颈期。

另外,从我区近几年首要污染物占比来看,PM2.5和O3对轻度污染的贡献占比超过90%,其中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已远超PM2.5,我区进入了PM2.5和O3协同防治时期。

一、萧山区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工作及面临问题

3.1 近年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措施与工作成效

3.1.1 主要措施

随着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政策逐渐发布,《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杭州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萧山区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相继出台,我区各项环保政策制定和污染治理由起步阶段的缺乏科学指导和目标逐渐向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和精准精细方向有条不紊转换,以“五气共治”为核心,以防治细颗粒物(PM2.5)污染为重点,着手开展能源结构调整、污染源防治、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等方面工作,着力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气,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3.1.1.1 全面治理“锅炉烟气”,能源结构清洁化持续推进

(1)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017年杭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杭政函〔2017〕109号),划定杭州全市域(包括萧山区)为禁燃区,其中瓜沥镇、南阳街道、衙前镇、益农镇、红山农场和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区块)为Ⅰ类禁燃区,其余区域全部为Ⅱ类禁燃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2)燃煤锅炉淘汰、清洁化改造

不断推进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2015年已将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658台淘汰锅炉改造成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启动并完成部分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清洁化改造。2016年~2017年全面推进了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油)锅炉淘汰和清洁化改造工作,累计50余台锅炉实施烟气清洁化改造。截止2017年底,全区除热电企业外的工业企业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油)锅炉全部完成清洁化改造,烟气排放达到天然气标准。2018年,开展锅炉超低排放、清洁化改造,完成6家热电企业和18家工业企业验收监测。2019年在确认不存在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后再次出现反弹状况的情况下,淘汰10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中改造3台,报停7台。

(3)生物质锅炉改造

2015年,3家企业生物质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2020年,编制印发了《萧山区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方案》,完成25台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

(4)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2020年,编制印发了《萧山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实施方案》,推进并完成193台1吨及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21年,深化锅炉整治,全年完成72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的62台治理任务,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52吨。至此,全区265台1吨及以上工业、民用燃气锅炉已全面完成低氮改造,累计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85吨。

(5)工业炉窑治理

2020年,关停3家砖瓦厂工业炉窑,进一步削减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21年,完成6台工业炉窑颗粒物治理,经检测达到国家、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6)三化改造

2019年,实施热电企业高效化、清洁化、信息化三化改造,特别是高效化改造,使得热电企业普遍具备了供应中温中压蒸汽的能力。

(7)节能降耗,加强供能保障

严格落实节能降耗措施,2017年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0.6%。强化供能保障,全区实现天然气供气主干管网全覆盖。2019年,推进热电企业蒸汽管网、天然气管网建设。2021年,全区天然气总供气量约4.41亿立方米。推进清洁能源应用,投产屋顶光伏项目35个,并网发电容量24313千瓦。

3.1.1.2 深入治理“工业废气”,产业发展持续升级

(1)工业企业摸底

2015年,完成258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调查,462家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调查,并完成清单编制,基本摸清全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源;2016年,以G20峰会为契机,加大企业管控力度,摸清了企业家底。

(2)产业结构调整

持续加强淘汰落后、腾笼换鸟工作力度,推进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和闲置土地、厂房流转。2015年,萧山区完成了卫浴、废塑料造粒、废钙塑回用、纱艺、再生化学纤维和水洗定型等涉气行业的淘汰整治工作;2016年,全区印染(含定型)行业实施“再整治再提升”,重点对65家企业438台定型机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达到《浙江省纺织染整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企业排放标准;2017年启动工业“低、小、散”整治提升;2019年,完成水泥行业关停,卫浴行业进入整治提升验收程序,工艺鞋、铸造、再生纤维、羽绒行业分别出台了各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混凝土、电镀、印染、化工、热电、化纤(聚酯)等重污染行业整治稳步推进。

(3)严格产业准入

2016年,严格环境准入。2019年,严格产业准入。2020年,环境准入管控实现优化,紧抓杭州市“三线一单”编制契机,结合萧山产业现状,在征求部门、镇街意见基础上,向省市技术组积极要求优化调整。8月份,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正式替代原环境功能区划,我区涉及重大产业基地和工业区块的环境准入“瓶颈”问题基本得以解决。

(4)推进清洁生产提升改造

2016年,开展清洁生产。2019年,推进清洁生产。2020年,全面推进全区102家重污染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改造,联合区经信局开展验收,共有38家印染,33家化工、13家电镀、8家热电、10家化纤(聚酯)企业通过验收。

(5)VOCs治理

2015年,完成38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2016年,VOCs治理不断深入,完成139家重点企业VOCs整治任务,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去除率不低于90%,其他行业VOCs去除率不低于75%。2017年,完成118家VOCs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超额完成,获得年底考核加分。2018年,完成化工、涂装、印刷、化纤、印染、塑料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项目50个,开展LDAR(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改造企业10家。2019年,完成VOCs重点治理任务60个,完成115家工业企业VOCs治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成效显著。全面推广“一厂一策+绩效评估”模式,完成69家工业企业VOCs治理,并提前完成2021年91家治理企业的方案评审工作。2021年,深入治理“工业废气”,产业发展持续升级。

(6)其他废气治理

2018年,结合全区12大行业整治情况,整治大气污染项目42个。2020年,完成8家热电企业煤堆场、煤渣堆场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废气污染治理,完成浦阳制鞋和瓜沥卫浴两大特色行业废气整治方案并开展试点改造。

3.1.1.3 加快治理“车船尾气”,运输结构持续优化

(1)运输结构优化

2021年,积极推进新坝二线船闸建设,提升大运河水路运输能力。完成369个充电桩、540把充电枪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供能设施。

(2)黄标车淘汰

2015年完成黄标车全面淘汰,累计淘汰黄标车11430辆,淘汰改造高排放专项作业车530辆。2016年全区机动车实施国Ⅴ排放标准,淘汰老旧车辆6016辆。

(3)柴油车治理

2017年区公交公司完成国三柴油车全面淘汰。2018年,全面启动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工作,补助金额5118万元。2019年,进一步加快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淘汰,主要路口设告示牌宣传绕城合围区禁行政策,加入通行证申请系统黑名单、非现场抓拍、现场查处等。严管严查工程车、变型拖拉机、国三等扬尘隐患车辆,查处超标排放中小型柴油车。2020年,柴油车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开展秋冬季移动源执法双月攻坚。2021年,制定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萧山区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禁行区域的通告》,于2022年1月1日起,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禁止通行管理范围扩大至萧山区全域。

(4)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

2019年,启动柴油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2021年,划定61.93平方公里为萧山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禁用区面积为杭州各区县最大。

(5)严格机动车通行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将环保标志检查纳入日常“五个必查”,对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的电子抓拍。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各部门不予核发、办理通行许可证。加强对未获得相关许可证的营运车辆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营运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6)路检路查

交警、环保部门联合开展道路排气抽检。2019年,路检车辆566辆次,检测出超标车辆147辆、处罚147辆。2020年,联合区住建局、区市监局检查工地工程机械、企事业单位叉车、萧山机场地勤设备等非道路移动机械124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5218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4774辆,申报量、上牌量杭州地区第二、全省第三。2021年,检查车辆12863辆,立案查处相关案件923起,累计实施罚款981.7万余元;检查非道路工程机械310台,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366辆、入户检测267辆;实施登轮检查845艘次,因污染实施行政处罚49起。

(7)车辆清洁化

财政供养单位及出租车、环卫、邮政等行业率先淘汰国Ⅲ柴油车及国Ⅰ汽油车高排放车辆,优先购置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不得购置国Ⅴ以下车辆。新增或更新的混凝土、渣土运输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或国Ⅴ排放标准车辆,将进入市场的上述车辆纳入招投标条件。推动建立绿色运输示范单位和示范线路建设。近年来全区新增或更新的公共汽车基本为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

(8)油品提升

2015年底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2019年,油品升级国六并开展抽检。

(9)机动车排放检测

2015-2017年累计检测机动车约60万辆次,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实施工况法检测,检测数据与上级部门联网。2021年,持续推进在用机动车检验与维修(I/M)制度建设,新增M站6家,累计达到37家。

(10)加油过程治理

加强全区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监督检查,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规范运行。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机排处开展全区油气回收装置执法检查,督促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2021年,完成全区30座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加油站在线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和11座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

3.1.1.4 强化治理“扬尘灰气”,扬尘管控精细化持续推动

(1)施工扬尘和裸地扬尘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地随机抽查合格率90%以上;加强大型煤堆、料堆、沙石场及碎石场等扬尘控制,大型煤堆(包括企业煤堆场和卸煤场所)、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巩固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创建成果。严格按照绿色搅拌站建设标准运行,在杭州市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作中走在前列;加强渣土、泥浆尘源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六个统一”标准。2019年,召开扬尘污染防治大会,作出工作部署;健全建筑扬尘管控机制,制订《萧山区施工扬尘防治和裸土管控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检查力度,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科技水平;创建标化工地;多元联动,通过运用社会群众监督工地的文明施工问题,使扬尘整治日趋常态化。2020年,扬尘污染防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开展“蓝天集结号”扬尘防控攻坚行动,联合多部门对部分扬尘问题突出的点位开展“点穴式”督查,切实推动扬尘重难点问题解决。2021年,强化治理“扬尘灰气”,扬尘管控精细化持续推动。严格落实“控尘十条”、建筑工地标准化三十条措施,进一步落实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机制。积极推进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全部接入杭州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平台,实现工地扬尘等环保数据实时监测。完成工地、码头、混凝土企业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并联网,推动智能化监管。推广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联动喷淋等降尘设备应用,实现高效智慧降尘。

(2)道路扬尘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严格落实道路洒水、清洗、机械化清扫作业要求,城区主要道路机械化作业达到100%,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5.2%。加大对重点道路的巡查和违法行为查处。2019年,矿山开采运输车辆扬尘、道路清洁管理,物料输送和卸料抑尘。2021年,提升道路保洁标准,城区重点道路达到全天清扫4次、洒水不低于10次的保洁要求,全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2%。

3.1.1.5 推进治理“城乡排气”,居民生活清洁化持续改善

(1)餐饮油烟治理

加强餐饮油烟控制。建成区基本完成餐饮油烟治理,并建立定期清洗制度。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基本完成无证无照餐饮企业整治。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等各类废弃物,严格控制露天烧烤。2019年,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市级以上餐饮油烟信访件问题,开展餐饮店家规范、提改、取缔等整改工作。2021年,推进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基本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高效油烟净化器安装改造工作,并试点了油烟在线安装。持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查处餐饮无证无照经营案件1887起、餐饮油烟案件101起。

(2)秸秆焚烧治理

2016年,我区大气办发布《关于禁止垃圾(秸秆)焚烧的通告》,规定全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各镇街(平台)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垃圾(秸秆)禁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垃圾(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各镇街(平台)、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巡查力度、打击力度,杜绝辖区内出现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行为。2017年,落实网格化巡查人员730人,开展巡查23318人次。2018年,我区一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着力构建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和考核体系,并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秸秆网络化管理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减少秸秆焚烧现象。我区农业和环保部门联合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不定时进行督查巡逻,发现火点及时劝阻制止,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者当场教育。2019年,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宣传,推进秸秆综合利用。2021年,创建新塘、浦阳、戴村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镇街三个,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3)烟花爆竹

禁止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并制定出台长效管理机制。

(4)汽修行业治理

2021年,按照《关于开展萧山区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继续推进我区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34家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全部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

(5)其他烟尘整治

开展废品回收行业规范整治,取缔无证无照废品回收及加工生产点,取缔区域内所有使用木材、布条、泡沫板等高污染燃料的开水炉,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3.1.1.6 保障措施持续优化

(1)领导重视

2021年,区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区会议推动落实。各牵头单位主动担当,科学谋划,啃下了许多硬骨头,年度工作任务全部如期高质量完成。

(2)财政投入

2019年,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等项目的财政补助支持力度。完善能源结构调整、锅炉淘汰和尾气深度治理等补助相关政策,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

(3)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

2017年,按照《关于加强2017年萧山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应对冬春季节重污染天气。2019年,推进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完成《萧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工作,完成全区100家项工业减排一厂一策方案与449余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告示牌制定工作。

(4)组织机制

2016年,建立并落实例会制、督查制、通报制等;充分发挥区大气办调动作用,群策群力,峰会保障期间区指挥部统一领导,每日交流、研判、布置落实,为环保工作打开了新局面;出台《萧山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意见》,各镇街均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机构。2017年,经过环保督察创新了环保工作新机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模式,为今后开展环保工作打开了新局面。2018年,将大气质量纳入年底考评,通过每月通报、排名等方式,促进镇街持续改善。2019年,按时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工作总结等材料,台账完整、真实,满足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市大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督办的工作任务,参加会议和集中检查等各项工作。2020年,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落实区大气办实体化运行。2021年,区大气办实体化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人员力量持续增强,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目前有生态环境、城管、住建、交警、交通、城投、交投、供销、国资、湘旅、环境集团等部门、国企抽调的人员和第三方单位组成的常驻人员25人,设立了综合宣传组、协调督导组、巡查整改组、应急机动组、联合执法组等5个组,以及6个第三方巡查组和1个环保管家驻点团队,建立完善了预测预警、巡查督查、会商例会、通报约谈、帮扶考核等工作机制,治气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入实施科学治气,引入第三方大气科学团队开展技术服务,五气共治工作深入推进,全域精细化治气部署逐步落地;建立在线监控-预警-响应应急联动处置工作机制,通过明晰各方职责,规范处置流程,落实闭环管理,提升数智治气工作水平。持续加强督查考核推进常态化帮扶指导。2021年先后赴20个镇街、平台开展走访调研,了解各镇街治气实情,实施政策宣贯,推广先进做法,推动全域大气精细化管控。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督查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出台《杭州市萧山区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实行督办约谈、年度考核扣分等措施,树立起“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5)制度建设

2016年,完成区1环境质量保障总方案+8专项整治方案+X区级子方案,将目标任务列入区为民办实事和区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出台《杭州市萧山区工业“低、小、散”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17〕109号),印发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及配套考核办法。2018年,制定《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专项行动方案》。2019年,编制并印发了《萧山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杭州市萧山区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2019年实施计划》。2021年,根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区大气办编制印发了《杭州市萧山区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实施计划》,推进全年“五气共治”工作。

(6)能力建设

逐步完善“天罗地网”和“智慧环保”工程。2015年,新建1个大气自动站,至此全区有4个大气自动监测站。2016年,初步构建5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和1个VOCs自动监测站的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2017年,镇级大气自动站实现全覆盖,获得年底考核加分。全区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集成废水、废气、固废、放射源、空气质量五大在线监测系统,实现环保一张图、监管全覆盖。2018年,运用云计算技术,逐步开发建设大数据集成监管平台,对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控;为了弥补一线监管力量不足,为执法监测队伍配备“大疆4”无人机9架,不断完善人防+技防的监管体系,1月11日,“智慧环保”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以《“智慧环保”守护青山绿水》专题报道,受到广泛关注。2019年,设有大气自动监测站30个,向社会公布我区AQI、PM2.5、PM10等大气质量相关指标。2020年,“天罗地网”自动监测体系继续完善,全区各类自动监测站点达到39个。2021年,在原有镇街空气自动站、污染源监控系统的基础上,2021年又完成50套道路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16套镇街高空铁塔瞭望系统等数字感知终端建设,实现对道路扬尘和露天焚烧的实时监控。开启重点区域精细管控工作。部署区镇两级重点区域(空气站点周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按照“一点一策”要求,全区镇街全部制定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方案。落实“三个全面”要求,采取高空瞭望、走航车等科学手段,建立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清单,实施挂图作战、定点消除,并开展动态管控。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加强镇街协同,推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7)队伍建设

2015年,加强党建、队伍建设。2016年,从严治党,队伍作风得到新锤炼。2017年,建成一支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不出事的环保队伍,诠释了萧山环保的忠诚奉献与责任担当。2018年,每位中层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作履行“一岗双责”专题汇报;经历了中央环保督察等一系列大战硬仗的考验,砥砺了队伍、凝聚了力量、厚植了根基。

(8)执法监管

2015年,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积极稳妥处理环境信访,排查、清理10303个未验先投建设项目。2016年,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积极稳妥处理环境信访,推进日常监管“双随制”。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任务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信访362件办结率100%。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全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86份,罚款3165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5家,实施强制停电企业71家,环保公安联动执法21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7起,行政拘留案件20起,刑事拘留23人,行政拘留19人。全年处罚金额同比增长50%,全市环保系统位列前茅;信访工作获得了全国先进,执法工作被推荐为全省先进。2018年,扎实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从严从实,执法监管有新提升,全力化解群众信访。2020年,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果有效巩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931人次,检查企业259家次。责令整改企业142家,立案处罚91家,拟罚款1196.2658万元。2021年,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攻坚和秋冬季大气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区已出动人员23894人次,检查点位14364个,发现问题4007个,完成整改2021个,处罚工地、餐饮等88个;督查并整改各类大气问题2000余个,对一个部门和五个镇街开展约谈,实施周考核55期,发布年度目标责任预考核扣分2期。

(9)宣传/信息公开

2015年,加大环保宣传、信息公开、法制宣传力度。2016年,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开展工作进展推送,环保科普,示范表彰。2018年,宣传全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工作,全局中心工作,“6·5”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活动。2019年,在政府网站及主要媒体,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目录》(第一批)的要求,公开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信息;同时,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及时公布污染源监测信息。

3.1.2 工作成效

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在“五气共治”方面稳步推进,保障措施方面持续优化,全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工作成效明显。

3.1.2.1 主要排放源向有利于空气质量改善方向转变

2015~2021年7年间,主要排放源的变化较大,均向有利于空气质量改善方向转变(表3-1)。例如,燃煤和生物质锅炉陆续淘汰,或改造成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重污染企业持续提升改造,水泥行业关停,“低小散”行业关停或整治提升;机动车由国四车为主转为国五、六车为主,新能源汽车日益增多,非道路移动机械由国三以下为主转为国四及以上为主,黄标车已全面淘汰,燃油由国四升级为国六;秸秆燃烧由无管制或管制较少转为禁烧、限烧,餐饮油烟由无管制或管制较少转为大力整治,部分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器,扬尘由无管制或管制较少转为精细化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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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 污染物减排明显

2015~2021年7年间,我区稳步推进污染源摸底调查和减排项目,前期以SO2、NO2减排为主,中期侧重VOCs减排,后期NO2、VOCs减排并重,总体污染物减排显著。2015年,完成88个减排项目,SO2和NO2减排4.1%和5.3%,超额完成年度以及十二五减排目标;出台《萧山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配额的分配方案》,开展初始排污权分配、交易,排污权竞价交易,刷卡排污,税收贡献排序。2016年,完成热电企业超低排放等工程项目,SO2和NO2减排20%和10%,气减排在9个区县中排名第二,超额完成杭州市目标要求;提升规范印染(定型)企业的环保水平;排污权租赁、税收贡献排序等制度创新。2017年,52个减排项目提前完成。2018年,削减VOCs排放1700吨,超额完成年初的1600吨目标;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污染源27100家,入户调查11333家,全面完成数据采集并入专网工作,使得全区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任务。2019年,削减VOCs排放1800吨以上。2020年,累计削减VOCs排放1750吨,SO2排放448吨、NOx排放344吨,完成省市下达的减排任务;我区历时两年多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完成验收,成为杭州地区第一个全面完成验收工作的县区。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提前完成。2021年,削减VOCs排放530余吨,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氮氧化物减排337吨。

3.1.2.3 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明显

我区通过优化能源及产业结构、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有效措施,基本遏制了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2015~2021年7年间,萧山区空气质量优良率总体上升(表3-2),尤其是近两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十分明显,2021年优良天相较于十三五开局的2016年增加42天;PM2.5、PM10、NO2浓度创新低并达标;SO2持续达标且下降;臭氧虽然受到了全市区域反弹的影响,但是仍然遏制了2017-2019年的上升趋势;总体发展趋势和管控方向上已经越过了2016-2019年PM2.5下降的瓶颈期,转向了PM2.5和臭氧协同防治、深度治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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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近两年PM2.5与杭州市平均水平差距缩小、O3大部分季节优于杭州市平均水平、镇街空气质量改善趋势明显、相对杭州市其他站点2021年城厢镇PM2.5浓度同比下降更加明显也都显示出我区管控的成效。

3.1.2.4 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成绩优异

2016年8月23日至9月10日,G20峰会如期在杭州举行,峰会保障任务形势严峻,管控难度前所未有,但萧山区圆满完成G20服务保障,答卷令人满意。峰会期间,全区PM2.5和臭氧取得“双达标”佳绩,特别是9月4日,萧山区PM2.5为优,为全市最佳。

3.2 空气质量提升面临的问题

我区通过优化能源及产业结构、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有效措施,基本遏制了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但是空气质量提升压力仍然巨大,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过程中面临如下问题:

1)高污染行业企业数量大,占比高。我区工业经济中印染、化纤、涂装、印刷包装等高污染行业企业数量大,占比高,全区拥有纺织印染企业122家、化纤业89家、金属制品业141家、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20家、家具制造业50家、化工61家、汽车制造业55家、印刷业96家。这些企业是NOx、VOCs等一次污染物的重要排放源,是PM2.5和O3的主要来源。

2)能源结构优化工作推进慢,燃煤比重仍然较高。我区现有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18台。近年来煤炭在我区的能源结构中仍然占有较大的比重,规上工业企业近十年的燃煤比重依然占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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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亚运会筹备施工制约。我区承担了亚运村、体育馆等大量亚运筹建重点工程及地铁建设工程,随着杭州亚运会申办成功,萧山区成为杭州亚运会的主战场、主阵地,承担了亚运村、体育馆等大量亚运筹建重点工程及地铁、高架等保障工程建设,2018年以来,建筑工地数量和面积均逐年增加。高峰时期,城厢镇国控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累计施工扬尘源130个。地铁工程土建施工建设周期长,覆盖面积(范围)大,对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浓度指标影响较大,且随着土建施工的进行,一方面土方等物料运输多采用重型载货柴油汽车进行,大大增加了局部区域交通源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另一方面挖掘机、铲车、压路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难度极大,对废气排放贡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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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乡排气点散面广数量大。随着城市化的推进,餐饮油烟、汽修等排放源数量上逐渐增大,分布上点散面广,加上随着人民幸福感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需求不断提升,而餐饮油烟、汽修等城乡排放源往往对人民群众健康具有直接影响。

一、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4.1 加速推动研究成果应用,推动萧山区深度减排

总体按照“研判形势→算清家底→摸清来源→核算潜力→科学施策与深度减排→评估成效”的工作思路,在已开展的大气污染态势研究、源清单、源解析、亚运保障等工作基础上,将重点围绕我区全域联防联控与精细化管控、重点行业与重点区域深度减排的迫切需求开展技术支撑与服务。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深度减排、氮氧化物深度减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清查与强化管控等技术支撑,推动我区主要污染物进一步减排;通过空气质量保障驻场服务、跟踪研究、强化监测等服务,有效支撑萧山区PM2.5与O3联防联控及精细化管控;通过科学评估各项措施的成效,优化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提升路径,编制十四五中后期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方案。

4.2 推进亚运空气质量保障,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按照亚运会环境质量管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亚运会大气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会前攻坚阶段、会期保障阶段和会后评估阶段。紧紧围绕“杭州亚运”空气质量保障,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综合谋划大气污染减排工作任务与措施,科学做好污染天气应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空气质量保障效果评估结果,总结经验,将部分有效的临时性、应急性措施转化为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4.3 划分管控范围,推进精细化管控

划定北至北塘河、南至萧绍路、东至通惠中路、西至市中心路的合围区域为核心圈,北至之江绿道萧山东段路、东南至杭州绕城高速路、西至风情大道和滨江路的合围区域为影响圈,萧山区全域为防范圈。重点区域强化管控。继续对国控点、亚运场馆等6个重点区域周边2公里范围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和更新重点管控污染源名单,研究制定强化管控措施。推动全域联防联控,重点管控上风向区域。

各镇街(场)、平台针对各站点实际,划定管控范围,落实管控。各类污染源通过画圈(明确管控范围)、描点(排查污染源)、列清单(污染源活动水平清单)、对标销号(通过污染源管控清单,制定各项管控措施,管控指标)、建立日常管控机制进行管控(将各项管控措施作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日常管控任务)。

4.4 以本地减排为重要抓手,强化“五气共治”

全面谋划五气共治工作,突出臭氧前体物NOx和VOCs污染治理减排。

4.4.1 锅炉烟气

1)实施锅炉炉窑深入治理。加大禁燃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反禁燃区管理要求的行为。工业炉窑原则上均调整为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引导用能企业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油改电”,完成35蒸吨/小时以下工业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完成生物质燃料锅炉综合治理全面清零,完成非清洁能源为燃料的工业炉窑深度治理。试点开展蓄热式工业电锅炉替代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燃煤锅炉。

2)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减少碳排放。持续推进“双碳”和“双控”工作,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推广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煤炭等石化燃料等一次能源消耗,督促和要求能源消耗大户带头制定碳减排计划。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推进区级成果实施应用。加强建筑节能。以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主线,创新工作机制,严格实施规划方案阶段、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的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制度,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制度,确保新建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4.4.2 工业废气

1)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按照国家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强化部门联动,依法依规推动萧山区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按要求严格控制化纤行业新增产能。推进新一轮的腾笼换鸟产业升级行动,通过“工改工”推动村镇级低效工业园升级,通过共性产业园、VOCs绿岛等方式整合散乱污企业集群。

2)加强重点监管企业管控力度。排查重点监管企业产排污情况、环境管理现状,建立工业企业管控清单,明确管控内容,推进集中整治。

3)深入推进工业源VOCs深度治理工作。组织对所有涉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的企业开展检查与抽测,检查企业密封点全覆盖情况、检测频次、修复情况和电子台账记录等,及时修复泄露源。按照分业施策、一企一策的原则,梳理重点企业名单并定期动态更新,从源头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等方面,大力削减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涂装、包装印刷、化纤、印染、医药、聚酯等行业VOCs排放量。加快推进镇街VOCs治理任务。

4)加大对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其他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强治理设施建设,确保生产期间治理设施同步运行。

4.4.3 扬尘灰气

1)强化扬尘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控。排查建设工地、停车场、砂石堆场数量和2022年拟开工建设工地数量。督促建设工地严格落实“控尘十条”、建筑工地标准化三十条措施。明确各建设工地、停车场、砂石堆场的建设方、扬尘责任人,当前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整改要求及时限。整改不到位的先停工,再整治。推动所有临时停车场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定期洒水保湿、清理垃圾,所有长期停车场落实场地硬底化,出入口设置公示牌。所有砂石堆场场地硬底化,落实物料遮盖、湿法作业、围挡喷淋等抑尘措施。加强绿化,扩大绿地面积。所有裸土采取硬化、覆盖、绿化等措施。加强生产企业、物流园区出场车辆冲洗管理。制定道路清洗保洁和雾炮洒水方案,加大重点道路清扫、洒水频次,确保重点道路路面环境卫生整洁无积尘。多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涉扬尘违法行为。建立调度机制,每周每月进行约谈、通报、预警。

4.4.4 车船尾气

1)不断改善交通环境,鼓励绿色出行方式。综合运用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客货轨道运输比重。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和通行效率。强化接驳,提升交通保障水平。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提高交通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开展城区机动车拥堵路段排查,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尤其是国控站点周边路段要制定疏导措施,合理组织车流,科学安排路线,提高车辆行驶速度,缓解交通拥堵,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合理规划停车位,加强对重点路段违法停车、行车道临时停车等的引导劝阻与执法检查。合理规划柴油环卫水车加水作业。

2)控制燃油车增量,提高新能源车比重。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推动新增公交、出租车全面“油改电”。每年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的车辆,在满足工作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从车牌上牌、减少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购买新能源车。制定燃油车分阶段淘汰与电动车替代计划,提高燃油车环保检测标准,分阶段淘汰环保检测不合格的燃油车,逐步减少燃油车保有量。

3)加强在用机动车环境监管,限制高排放车辆通行。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修(I/M)制度;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在主要行道口安装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开展遥测执法。强化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并通过国家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实现信息共享。加强路检路查和运输大户入户监督抽测力度,严厉打击超标、黑烟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萧山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标准的载货柴油车通行政策,加强高排放机动车禁行区域执法监管,禁止相关车辆穿行。开展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前期研究与评估工作,结合萧山区环境保护目标,适当扩大禁用区范围。

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推动新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接入非道机械在线管理平台的工作。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严格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责令未申领环保标牌的、检测结果为Ⅲ类排放限值以下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立即退场。鼓励企业通过技改达到排放标准,在全区逐步推广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DPF(柴油颗粒捕集器)。持续推进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

5)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每年定期开展油品储运销涉VOCs专项监督性监测和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无组织排放关键节点,严厉打击油气回收系统不正常运行违法行为。持续推动大型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和油气三次回收改造。鼓励加油站及自建油库在5-10月臭氧高发季,错开午间高温时段开展装卸油作业。鼓励夜间加油。

4.4.5 城乡排气

1)强化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推进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的涂料或末端使用燃烧法等先进处理工艺。全面排查汽车维修企业排污情况、环境管理现状和设施运行情况,建立管控清单,明确管控内容。组织集中专项执法检查,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责令立即整改,高限处罚。加强精细管理,督促企业运输和储存含VOCs原辅材料过程保持密闭,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以减少挥发。规范危险废物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场所设置是否规范,危险废物是否合法、足量转移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情况。

2)加强市政工程施工挥发性有机物精准管控。坚持精准治污,重点选择在光化学反应较强、臭氧污染较突出的夏季开展VOCs整治行动。合理安排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尽量错开夏季,或采取精细化管控,当预测将出现长时间高光照气象条件时,调整作业计划,避开高温低湿时段。鼓励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监测、排查、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等一体化服务,通过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提升区域环境监管能力。

3)持续开展餐饮油烟达标整治。新建商业和住宅小区集中规划餐饮单位并规划建设有专门的烟道,不得在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新建产生油烟排放的餐饮。开展无组织排放乱象整治倒逼整改,帮扶企业排查抽风量不足原因,指导企业整改。逐步推进机关、事业、国有企业食堂、经营性餐饮企业全面完成高效油烟净化器的安装改造以及油烟在线监测全覆盖安装,经营性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测数据纳入市在线平台统一监管。建立餐饮单位管控清单,加强餐饮整治,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加强固定人员力量保障和监督性监测,重点监测排口油烟、VOCs是否达标、处理设施效率是否满足国标要求。对检查和监测中发现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排气不达标排放的餐饮企业进行依法查处,停业整顿。追溯设施处理效率不足责任归属。核心圈要采取非常规措施,对多次有问题的餐饮,要求停业,顶格处罚。分级分类细化保养频率,避免一刀切,建议按照餐饮企业所在地,不同油烟净化设施的产品性能、新旧程度加以确定清洗维护的频率,核心圈及商住区建议在现有基础上加密保养频率。静电油烟净化设备建议至少每月清洗一次,光化学油烟除味设备建议每两个月清洗一次;烟罩、风管及风机建议至少每三个月清洗和检查一次;吸附式除味设施,每月检查,除味失效或使用时间达到设定值更换除味介质。开展城区露天烧烤摊点的集中整治,在露天烧烤中大力推广无烟烧烤设备,推动露天烧烤合理布局、集中管控。取缔违法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餐饮等经营行为。

按照“分3步走+全过程帮扶”,全过程帮扶指导企业过渡,加强认知,提标升级。第1步是问题整治,通过梳理辖区内餐饮油烟现状、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对标销号,同时,梳理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动态更新,施行分级管理。第2步是能力建设,通过第1阶段借势借力,逐步加强固定人员力量保障、落实监督性监测等执法保障,推动经营性餐饮在线监测建设。第3步是精细协作,一是提前跨作,建议餐饮油烟选址负面清单并向公众开放,同时梳理优质供应商清单,替企业甄选优质产品,把好第一关。二是条块结合,探索“餐饮集聚区物业”块上统一管理+连锁品牌“条线上统一管理”的模式,同时充分发挥“部门+镇街”联动执法的监管模式。三是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的基础,建立闭环联动机制,从而达到长效管控。

4)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控秸秆露天无序焚烧。鼓励企业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补偿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完善基层网格员队伍、高空铁塔瞭、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和红外报警系统等秸秆焚烧监控体系,开展露天禁烧网格化巡查。秋冬季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加强秸秆焚烧的巡查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禁烧区内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露天焚烧问题列入约谈,考核扣分,进行点位通报。

5)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进一步调整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全年禁止在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处罚。



作者:  编辑:李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