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用工管理的专题调研
更新时间:2021-12-31 09:53:19 内容来源:闻堰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村级用工管理是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管理不严、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在监督上缺乏有效的手段和足够的力度。在村社巡察中发现部分村集体用工虚高,支出存在一岗多酬、工效不高、派工随意等问题,基层群众对此反响较大。加强村级用工管理是降低廉政风险和减少信访隐患的重要举措。
一、村级用工管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用工量过大
一是务工费用支出高。根据巡察统计,至2020年,某街道6个行政村用工费用支出每年都在300万元以上,平均每村每年支出超50万元。有的村已经部分或者整村拆迁,但用工量依然不减,务工费用保持高位运行。如某街道一行政村2018年征迁,2019年、2020年用工却有增无减。二是工效不高。如近年来,各村在环境整治上用工较大,在村级费用支出中居首位,占比超50%,但从巡察谈话中反馈,群众对环境整治后的获得感并没有明显提升,群众认为,环境整治年年搞、治标不治本,老百姓没有享受到环境整治的好处,只是让一部分人赚了务工费。
(二)存在用工管理不严
一是用工单价标准过多。一般50元起步,最高可达500元,用工引用标准多、区间大,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存在主观判断误工费用的标准。二是用工预算管理不严。有的村在申请用工时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如某道路清理务工,用工申请单预计用工20工4400元,实际结算11工2200元,误差将近一倍。三是以务工名义虚列支出。将不应报支的费用,通过变造项目隐藏在村级用工中报支。如有的村将计生补贴项目通过环境卫生整治务工的形式造册发放。有的多报重报,将半天工按一天工结算,同一人在同一时段都参与用工。四是用工手续不够规范。存在用工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经办人、审核人签字等内容不全,派工、造册、发放均为同一人等情况。有的误工补贴采用现金形式发放,补贴单代签代领现象比较突出,有的数万元费用均为同一人代领。五是监督监管不到位。村监委作用发挥不够,存在不记工、不到现场监督,由务工人员自己报账,报多少算多少。务工公开不够规范,误工单无务工人员联系电话号码。
(三)存在派工工效不高
一是派工无序随意。有的村需要用工20人,派工时无计划、无限制,实际现场来了50人。一个村行政大楼在有保洁的情况下,在同一年度不到半年内两次组织村办公楼大扫除,共计用工24.5工,计4900元。二是用工名目“花样繁多”。如在向村民发放通知时,有的完全可以通过短信或者电话告知,但有的村仍然使用派工。有的通知完全可以合并一次发放,但村按照条线计算派工。三是计工结算不规范。有的实际务工量只有半天都不到,结算时按照1工计算。部分社务工工资支出缺少发放清单。
(四)人员使用存在风险
有的务工人员既是村监委成员,但又直接参与派工、计工、审核等,存在廉政风险隐患。有的村在派工时不注意务工人员年龄、身体状况,向70多岁高龄老人或者身体存在健康安全隐患的人员派工。近年来,在务工时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屡有发生。
二、村级用工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村党委在用工支出审核中把关不严,对一些务工中存在的一些“常见病”视而不见,有的甚至审计已经多次提出,但在落实审计整改问题上不彻底、打折扣。
(二)用工存在“私心人情”
为了确保自己在换届选举中顺利当选,村干部将村内务工长期交给如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甚至“创造”机会给这些人员派工。另外还有一部分村干部在务工中优亲厚友,使用“自己人”,其他老百姓很少有机会参与用工事宜。
(三)村干部“懒政怠政”
有的村一年务工2000余工,平均务工300天,相当于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有务工产生。一些本该村干部做的行政事务也以务工形式全部交办给村民。
(四)监督管理不够有效
在村级务工中,村监委作用发挥不够。有的村监委人员甚至直接参与务工,在监管上不能理直气壮。镇街三资管理中心审核把关还有待加强。在三务公开中,务工项目公开要素不够详细。
三、村级用工管理完善举措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
在村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内,要重点强化对村级务工管理情况相关内容,促使村党组织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村级派工管理,加强务工开支审核,狠刹人情派工、乱派工、磨洋工等问题,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开源节流推动集体经济。
(二)完善用工流程
对现有“三资”管理中涉及用工的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制订村级用工管理规范性文件,对用工种类标准、使用范围、用工程序、结算支付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建立用工申请制度,事前填写派工单,写明用工时间、地点、工种、派工理由、人员及工数等要素,必须要有提单人(派单人)、村负责人签字。用工过程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派员参加,进行监督,派工单上必须有村监委监督、零工核实等签字。事后,每次用工活动结束后的7日内,经审核、公示后,按财务支出的要求,履行好相关手续后打卡发放,凡不经用工管理程序的用工支出,一律不予结报。
(三)引入市场机制
探索由政府主导成立劳务公司,通过各村参股控股成立并由劳务从业单位负责经营的服务性单位,村级务工通过与劳务公司议价后,由劳务公司承接并统一派工作业。通过集体入股,一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分红收入;二是能解决一部分村民的稳定就业;三是能够规范村级微权力的管理,对村一级派工权力进行限制,让能干的人有所得,对改善村风民风也将起到积极作用。劳务公司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对村级务工人员进行弹性管理、考核,也可与村规民约积分制等挂钩,做到能进能出。
(四)加强预算管控
按照“厉行节约、打紧开支”的原则,年初由村民委员会根据计划提出本年劳务用工预算,编制劳务用工计划,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送镇街“三资”中心审核,报镇街领导审批后执行。切实强化村书记、主任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对村级用工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村监委对劳务用工支出的规范性负责。
(五)公开用工明细
依托村务公开栏和大力推行的二维码扫码公开制度,线上线下同步,按月逐笔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银行帐、现金日记帐等,公开要素包括每笔用工的务工人员姓名、电话、工作内容、工种单价、工数、金额等数据,保障村民的知情权,便于全方位监督。
(六)强化监督检查
镇街三资中心对用工台账的记录、派工单的填写、用工过程的跟踪管理等方面进行不定期督查,对支出费用较大的村社进行抽查,动态监控,促进村(社区)干部增强用工规范化管理意识。镇街职能部门强化对村社干部考核。对随意指派小工、用工事由不明确、理由不充分、属于村干部自身工作范畴的事务用工开展常态性督查,从严查处,公开通报,狠杀村干部日常运作中的“机关病”。
作者: 编辑:王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