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物业起纠纷,他们这样化解
更新时间:2023-03-29 09:56:27 内容来源:
新房交付
本是件开心的事
但对萧山某小区部分业主来说
却高兴不起来
原来,业主们收到开发商的新房交付通知后,发现新房和装修质量存在瑕疵,包括墙体渗水,精装房厨、卫间地砖破碎,地板安装不平,门窗关闭不严,阳台漏水,天花板和墙体裂缝等问题,因此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尽快整改维修。
而开发商并未及时跟进,拖延了几个月甚至一两年之久,且因开发商将新房钥匙及交房手续委托在管前期物业代办,业主实际收房时,被物业公司要求交清维修期间的物业费。对于这期间的物业费,业主并不认可,认为物业公司强行扣留新房钥匙,不办交房手续,一天还没住就要交物业费,由此引发争议,造成信访投诉不断。
在承接信访投诉后,萧山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全面了解案情,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并依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在管的前期物业,新房质量瑕疵及时整改维修是开发商应尽义务,前期物业有责任帮助业主积极与开发商对接,尽快完成维修整改。业主要求收房,拿取新房钥匙是业主的权利,前期物业无权因维修期间物业费问题,强行扣留业主新房钥匙和拒办交房手续。
至于维修期间产生的物业费问题,调解员提出让前期物业同开发商一起,按前期物业招标时的共同承诺,与业主友好协商解决。在调解员的推动下,最终物业公司和当事业主就物业费处理方式及为业主办妥收房手续,领取新房钥匙达成了一致,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
区物调委负责人华国仁认为,这个案例非常典型,新房交付质量瑕疵整改维修,只要前期物业认真对接,开发商及时跟进维修,维修期间就不会产生物业费纠纷,并建议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引以为戒,换位思考,以优良的服务品质贏得业主认可。
据悉,由华国仁带领的调解团队,专职调解员3名,他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2022年共调处各类物业纠纷1350起,不仅及时解决了矛盾分歧,避免纠纷激化升级,也促进了小区物业服务的提升,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此外,根据萧山区社会治理中心、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要求,区物调委在配合信访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好物业管理中末端问题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前期防范,为萧山巩固提升访源治理、诉源治理成效,推进全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作者: 编辑:鲁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