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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与电动车相撞,驾驶员驶离现场,保险公司能拒赔吗?

更新时间:2022-08-25 16:10:06    内容来源:党湾司法所、浙江中浙律师事务所、萧山司法   

2019年1月18日,在萧山大通路阿龙饭店地段,A驾驶大中型拖拉机在超越同方向与骑电动车的B发生碰撞,A驾车离开现场。事后B报警,经交警部门找到A及事发拖拉机车辆,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A为全责任。

B经过医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构成2个十级伤残,起诉至法院后,保险公司抗辩,根据保险合同,因A驶离现场商业险三者险拒赔。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赔偿给B

本案过程

律师在接受B委托之后,本案所涉及收集伤者的病例资料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司法鉴定确定赔偿金额30多万。向法院起诉将A及A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被告。A在法院审理阶段提成重新鉴定,本案经法院重新鉴定后开庭,A投保的保险公司庭审时提出商业险拒赔。经过审理依法判决A及A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30多万。

相关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律师提醒

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救治伤者、保护事故现场,以防止损失的扩大、主观恶意逃逸行为是法律和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设置的预防所在。驾驶人驶离现场行为保险公司一概拒赔也要区分驾驶人是否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而驶离,应根据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各项综合因素予以认定。 


作者:  编辑:鲁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