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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22-04-19 14:33:15    内容来源:   

李某自2009年6月开始在A公司线下门店从事销售员工作。2021年5月,A公司召集员工开会,告知因门店亏损决定关店。2021年6月,A公司向李某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公司门店自2021年6月30日关闭,因无法安排其他工作,双方于2021年6月30日解除劳动关系,并告知李某其经济补偿金为24723元,随后李某收到了公司邮寄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李某认为公司未与自己协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故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并于2021年7月12日向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认定A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持了李某要求支付91970.25元赔偿金的仲裁请求。企业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仲裁决定,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了企业的请求。

律师分析

近日,由于疫情持续、内外部营商环境等种种原因,本该是招聘旺季,不少公司却开始了裁员潮,有些互联网大厂美其名曰“毕业”,而事实上就是企业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上面这个案例中,A公司单方面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解除合同的行为违法,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呢?

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如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解除等情形),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月工资×补偿年限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超过设区市平均职工月工资的三倍)。

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计算公式: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不能同时存在的哦!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律师提醒

对用人单位来说:尽量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金。单方面解雇员工必须合法合理,符合法律程序。如果大规模裁员的话,要履行正当的法律程序,遵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程序进行,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同时裁减人员方案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对劳动者来说: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可以进行协商。如果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作者:  编辑:鲁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