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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退休年龄的大妈被撞,还能要求对方支付误工费吗?

更新时间:2022-03-28 14:42:46    内容来源:   

陈大妈今年63岁了,烧的一手好菜。虽说是到了退休年龄,但厨艺依旧没退步,这几年一直在镇上一家小厂里当厨师,负责买菜烧菜。然而上个月休息,陈大妈骑三轮车被一辆电瓶车撞了,导致她胸部和左手骨折,交警认定电瓶车车主为主要责任,陈大妈为次要责任。出院后陈大妈去司法鉴定机构做了伤残鉴定,没有达到等级,但是机构出具了100天的误工期。那么陈大妈已经到了退休年龄,还能要求对方支付误工费吗?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误工期有效吗?

1.法律分析

达到退休年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误工费

到了退休年龄后,受害人遭受侵害,客观上因侵害的发生导致误工而致其收入实际减少,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误工费。法律均未对受害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即只要是受害人遭受侵害,客观上因侵害的发生导致误工而致其收入实际减少,不必考虑受害者的年龄等因素,均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误工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司法鉴定上的误工期是有效的

司法鉴定上的误工期有效。但是,一般情况下,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如果对方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作者:  编辑:鲁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