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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店里充值的钱还没用完,店却关了……这钱该怎么要回?

更新时间:2021-04-07 16:16:58    内容来源:萧山法院   

在美容美发店里充值办卡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消费方式,既可以享受到商家的各种优惠,支付过程又较为便捷。

显然,预交消费款消费好处多多,但也存在不少风险,不得不防。日前,萧山法院审理这样一起典型的服务合同纠纷。

小吴、小陈、小张和小沈彼此是好朋友,各自在乔安娜美发店某分店办理了充值卡,商量着一起去消费。因为大多数充值卡消费都是不签协议的,充值后四人均没有签任何书面协议。但还没使用几次,这家分店便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并注销。彼时,四人在该店均尚有一千多元的余额没有消费。

“我们这家分店关门了,但乔安娜在杭州还有好几家分店,这张充值卡是通用的。”双方沟通过程中,该分店的老板表示不会返还卡内余额,但四人可以去其他分店消费。

然而,小吴四人表示住所距离其他分店都比较远,十分不便,坚持退款。小吴四人还认为,该分店无法继续向四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单方违约。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四人分别于2020年8月将美发店分店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四人与乔安娜美发店的服务合同,并返还充值卡内的余额。同年12月,法院审理后分别作出判决,支持了四人的全部诉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日常充值消费过程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不会特别签订书面的预收款合同,按照交易习惯,双方均应受预收款消费合同的约束,根据预收款消费合同,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本案中,美发店已注销工商登记,即无法再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且消费者不认可商家的替代性方案,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将预付款退回给顾客。

司法实践中发现,经营者在预收款消费关系中的违约行为主要存在两种情形。

●一是不完全履行,即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如在美容美发服务中,美容美发店承诺根据消费者预存金额的不同,由不同等级的发型师提供服务,但在随后的履行过程中随意降低服务标准;在餐饮团购服务中,餐厅要求消费者提前预约,但餐厅限制团购就餐人数导致合同履行拖延等。

●二是不履行合同,如经营者因停业、歇业不履行合同,使消费者权利落空。

经营者违约后,消费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维权。若消费者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有利,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经营者应当继续履行,但经营者因歇业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除外;若消费者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权益有所损害或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选择终止合同的,不论经营者是否仍然具备履约能力,也不论经营者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营者应当立即将剩余的预付款退回消费者,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文中出现人物、店铺均已做化名处理)


作者:  编辑:鲁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