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来了!
更新时间:2020-10-10 15:21:23 内容来源: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开启。人口普查是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人口普查,有助于全面摸清我国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等状况,准确把握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为科学制定国家发展战略、完善人口发展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人口普查涉及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以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社会关注度很高。数据如何确保科学、准确?公民如何密切配合?萧山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什么重大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把萧山打造成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示范样板具有重要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本次普查对象包括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包括:在境内的31个省区市居民、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国人;驻外领事馆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外派劳务人员等。
不包括:已经在境外定居的中国公民;因出差、旅游等在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人口普查内容涉及到人口的自然和地理特征、社会特征、经济特征、婚姻和生育特征以及死亡人口状况和人口居住状况等方面。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住房情况等。共需要填四张普查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我们将会对身份证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我区选聘、培训了多少普查员入户普查?
自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以来,我区的人口普查工作按照省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项普查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先后完成了机构组建、普查经费落实、划区绘图、“两员”选聘与培训、户口整顿等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圆满完成了在我区开展的省级综合试点相关工作,为全省其他地区开展综合试点提供了萧山样板。
目前,全区已划分普查小区11871个,标绘建筑物23.63万个;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近1.5万名。届时,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上门时将身穿印有人口普查标识的蓝色马甲,佩戴由区人普办颁发的普查指导员证和普查员证,证件上印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照片、姓名、编号、负责的普查区以及身份识别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查看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相关信息)。同时,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信息均在本村或社区公告栏予以公示。
我区何时开始入户登记,普查对象如何配合?
人口普查是全数调查,为了保证普查对象不重不漏,需要普查员走访每家每户,对居住的人口进行登记。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是摸底和登记工作。
摸底从10月1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这个阶段普查员要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也要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
从11月1日开始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进行人口普查短表登记工作,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11月16日至11月30日还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整个登记工作将持续到12月10日结束。
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积极参与人口普查,大力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热情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在普查员入户登记前,普查对象需要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等,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
这次普查首次可以自主填报,普查对象如何自主填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与前几次普查相比,这次普查在传统入户登记的基础上,普查对象还可以选择自主填报的方式上报本户人口信息。10月11日开始,普查对象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在普查员的指导下,微信扫描自主填报二维码,根据填报要求如实申报信息。自主填报以户为单位,每户可以由一名成员填写本户所有人的信息。
与传统的普查员约定时间上门当场填报相比,自主填报为广大普查对象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方式,在时间上也更为自由,在10月11日至11月5日期间随时可以填报。
针对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自主填报可以减少与他人的接触,一方面降低了疫情发生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对普查对象生活的打扰。选择自主填报可谓是一举多得,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选择自主填报。选择自主填报的普查对象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如何保护普查对象的隐私不被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普查员在正式上岗前与区人普办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对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工作秘密和普查对象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同时承诺妥善保管普查机构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人口普查信息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返还或依要求销毁,且不得以拍照、复印或其他方式留置。
普查短表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允许大家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如何保证普查信息的安全?
信息安全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为了充分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普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
这次普查采用互联网云技术、云服务和云应用部署,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三级等保的标准进行安全管理,构建坚实的数据安全保障屏障。在数据采集处理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审计机制。在应用系统研发中,采用多种安全技术。移动端和服务器端采取了严密的数据加密和脱敏技术,数据传输过程全程加密,保证公民个人信息不在互联网通道泄露,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普查对象通过微信小程序自主填报的信息会在加密处理后上传到国家统计局数据库。
如何在疫情影响下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人口普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保证普查登记数据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各项要求不走样、不变形,绝不允许随意更改或选择性执行方案;
二是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数据直接实时上传至国家,有效杜绝中间环节可能受到的人为干扰;
三是有效利用行政记录,充分发挥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作用,为普查登记信息与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提供数据支撑;
四是认真组织现场登记,广大普查人员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不重不漏、准确采集每一条信息,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五是始终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普查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六是制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普查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地区采取不同的普查登记方式。比如,在高风险地区采取电话访问、网络自主填报等无接触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在中风险地区采取户外设站登记、网络自主填报等方式;在低风险地区按既定方式入户摸底和登记。
现场登记期间,要求普查员工作时要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入户时要根据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消毒等,切实做好入户登记的防护工作。
有哪些具体措施来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首先,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数据质量,我区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萧山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其次,强化执纪问责。萧山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成立专门的执法检查组,负责受理普查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再次,强化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办法,通过认真培训普查人员,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切实加强质量抽查和工作检查,全面提高普查工作质量。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普查对象深入了解普查,理解普查,进而配合普查,切实提高普查数据申报质量。
业务咨询电话:82102972 83897058
执法监督电话:82898978
作者: 编辑:楼晶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