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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房租及时缴清,房东有权要求腾房吗?

更新时间:2020-07-06 11:01:29    内容来源:   

  租客王某于2019年5月份承租了房东李某在萧山区城厢街道的房屋,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至2021年5月止。期间双方合同履行一直很正常,但2019年12月,王某未按期支付房租,在房东李某的一再催讨下,王某在拖欠20天后支付了房租。

  这之后,王某和以往一样如期交付租金,不再拖欠。今年的5月份,房东突然提出通知王某腾租,理由是王某在2019年拖欠了20天的房租,且该房子李某打算自住。王某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纠纷。那么房东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呢?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分析

  本期主讲律师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 沈佩杰 律师

  在这起纠纷中,房东要求租客腾租的行为从法律上讲是房东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法律行为,而单方面解除合同需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看双方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解除条款,比如约定租客一旦迟延支付租金,房东就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解除条款的,那么就要看法律规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本次纠纷中,租客确实有迟延履行租金的行为,但是在房东的一再催促之下,最终还是支付了租金,此后也没有再发生过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形。因此,房东无权解除租赁合同。

  此外,在合同租期内,房东是无权随意收回房屋的,也无权随意进入租客房屋,因此房东以自住为由要求腾租是不合法的。

  律师建议

  近期,由于疫情的持续影响,房屋租赁纠纷频繁发生。引起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疫情减免房租而产生纠纷,有的是因为无法再租赁房屋而产生纠纷,有的是因为租客由于疫情无法工作导致无力支付房租而产生纠纷……

  在租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租赁合同一定要遵循书面原则,避免口头订立租赁合同;二是房东可约定较为有利的合同条款约束租客,督促租客及时缴纳房租;三是发生租赁纠纷后,一定要及时通知违约方,行使催告义务,以便于后期解除合同。


作者:  编辑:楼晶伊